慈善公益报(章昱兴)做好基本民生保障是实现社会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2023年,云南省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着力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截至12月底,累计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18.58亿元,保障低保对象269.67万人、特困人员13.36万人,实施临时救助46.35万人次。
为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云南省出台《云南省深化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方案》,选择21个试点县(市、区),探索改革创新路径,发展服务类救助;认真落实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施保、刚性支出扣减、低保渐退,以及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供养费豁免等规定。同时,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制度综合改革,研究制定《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进一步放宽救助条件,优化办理环节,精简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云南省民政厅加强信息比对和监测排查,将131.77万名脱贫人口、43.68万名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畴,有效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17个部门联合出台《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目前,全省共认定低收入人口405.72万人。自2023年7月起,云南全省城市低保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28元,较2022年增长4%;农村低保提高到每人每年6038元,较2022年增长13%;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47元,较2022年增长4%。
在儿童福利工作方面,云南省坚持科学谋划、创新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养育和分散养育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000元和1340元,切实保障了2.54万名儿童的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孤儿每人每学年发放助学款1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次性资助2000元,截至目前,全省已资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03名。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云南省既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又大力挖掘民政领域就业空间,倾力帮助广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省民政厅每周调度、每月通报、实时核查,督促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特别是把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纳入全省民政系统“为民解忧办实事”9个民生项目之一,广泛动员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拓展服务空间、挖掘就业需求,共发动228家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到校招聘,提供岗位近4000个,吸引了西南林业大学、云南工商学院等高校近万名学生参加。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动员所属各行各业会员企业面向全省高校毕业生发布招聘岗位约2.2万个,招聘近9000人,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活动1100多场次。
为推动云南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中央、云南省级财政投入资金16亿元,用于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截至目前,全省建有养老机构1168所,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85所,社区养老设施(站点)12372个,老年幸福食堂(助餐点)432个,每个县(市、区)建有一所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18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82.25%,新建住宅小区交付配建养老服务设施656个。建立健全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和特困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119万名老年人。
近段时间以来,面对强降温天气,各地民政部门加大了临时救助力度,畅通救助服务热线,落实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因地制宜采取发放取暖物资等多种方式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渡过难关。同时,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增加夜间和极寒恶劣天气巡查频次,筑牢抵御寒潮的“温暖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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