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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敬畏之心施慈善之举 ——“阳光慈善”工程在多地启动
2023-11-29 09:59:20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章昱兴)公开透明是慈善的阳光,是慈善组织的生命力源泉。近段时间,多地启动“阳光慈善”工程,以慈善信息公开水平提升促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11月13日,吉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方案》通知。根据方案给出的“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时间表,2023年11月,吉林省各地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阳光慈善”工程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工作要求;2023年12月至2024年9月组织实施;2023年底前,完成“慈善中国”和慈善组织年报年检系统的推广和应用,为慈善组织申请建立独立的账户和密码;2024年8月底前,完成慈善组织培训;2024年9月底前,完成慈善宣传和专项检查工作。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完善提升公益慈善信息化和制度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上述方案要求各地要积极协调慈善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取得支持,合力完成专项检查,主动协调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共同推进“阳光慈善”建设。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印发《“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方案》,全方位规范慈善组织活动,强化公益慈善行业自律。方案明确,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底,通过强化4项重点任务,细化12条推进措施,对慈善组织政策培训、登记认定、信息公开、专项抽查、平台应用、年检年报、法人库建设、公开募捐管理等作出安排部署,实现全区慈善组织相关慈善法规政策宣讲培训全覆盖,在“慈善中国”平台实名注册账户、依法公开信息,与社会组织法人库数据互联互通,与民政部指定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数据共享。

  11月3 日,江西省印发《关于实施“阳光慈善”工程的通知》,部署全省“阳光慈善”工程的开展。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法规政策宣传重要性,加大对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的政策培训力度,同时,结合“中华慈善日”“中华慈善奖”“赣鄱慈善奖”等活动,大力支持引导行业组织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用短视频、微动漫、网络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宣传正面典型案例,强化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信息公开意识,推动信息公开要求落到实处。各级民政部门要对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导督促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分类有序推进整改,逐个问题解决销号。对整改不积极不主动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依法进行处理,并加大曝光力度,发挥警示作用,达到以查促改的效果。江西省“阳光慈善”工程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4年12月结束。

  2023年9月,云南省印发《关于实施“阳光慈善”工程的通知》,要求各全省性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受托人要严格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和慈善信托备案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等各项内部制度,切实提升内部规范管理水平。2023年年底前,各全省性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要在“慈善中国”平台上依法公开信息,慈善信息公开内容要真实、完整、及时。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总结。

  “阳光慈善”工程,承载着社会各方对公益慈善透明化、法治化发展的美好愿景。随着慈善组织的各项数据和信息充分公开,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势必会极大提升,慈善事业则能会行稳致远,不断迈上发展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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