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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2022-08-15 09:39:54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安迪)《慈善公益报》记者日前从四川省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网站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等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的有效衔接,减轻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成都近期出台了《关于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以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公益性商业健康保险等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成都市多层次医疗救助体系,不断增加医疗救助对象类别范围、医疗救助资金保障范围、医疗救助方式范围。

  该体系的建立,丰富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内涵,进一步织牢编密了医疗救助制度兜底安全网。将以政府救助为主的单一模式转向多元救助参与的多层级模式,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主体,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大病救助、慈善捐赠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指导意见》共分为5个方面,一是明确指导思想的重大内涵、政策依据及制度建立的重要意义;二是创新建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坚持精准救助、量力而行”的三大基本原则;三是明确救助对象范围,分为重点救助对象和其他救助对象,分层分类做好救助保障;四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统筹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救助联动机制等6大类运行机制;五是强化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区(市)县相关部门、医疗机构、社会组织等部门(单位)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明确职责分工,分层分类做好救助保障。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吸引更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慈善医疗救助捐赠。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等机构组织和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群体设立重特大疾病、特殊病种医疗救助项目,发挥补充救助作用。支持医疗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丰富救助服务内容。支持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发展和平台之间慈善资源共享,促进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平台信息发布,推行阳光救助。支持市医保战略联盟单位加强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创新,在产品定价、赔付条件、保障范围等方面对困难群众适当倾斜。支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加强慈善激励表扬,落实对慈善捐赠主体相应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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