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田山)日前,由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主办的“第三次分配背景下慈善组织治理与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在沪举行。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徐家良致欢迎辞。会议由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郭俊华主持。
徐家良在致辞中表示,本次研讨会是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举办的首次线下学术会议。通过本次会议的交流,旨在加深对第三次分配、慈善组织治理和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理解,同时也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提供学术思路和相应的对策建议。
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刘忠祥在线上发言,围绕党中央就第三次分配的规范与发展进行了宏观解读。他着重分析了目前所建立慈善表彰制度——中华慈善奖的激励作用,并提出未来需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慈善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
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陈阵分享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心得和体会,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下对社会组织工作进行重新审视,讨论了政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并以黑龙江为例,提出了关于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对策建议。
中国慈善联合会常务副秘书长刘佑平表示,要认清影响慈善组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足的几个关键性原因。他从回归社会价值、回归法治、回归社区、加强慈善精神、向国际学习和重视教育等六个方面入手,探索慈善事业现代化与高质量发展之路。
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基于正确理解共同富裕内涵的背景与目的,主张系统地理解三次分配之间的关系,从三次分配协同的角度审视基础性制度建设。她强调了第三次分配并不属于经济学意义上的“国民分配”范畴,提出第三次分配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建议。
海南亚洲公益研究院执行院长黄浩明教授讨论了第三次分配的原动力,阐释发展慈善组织与第三次分配之间的关系,并详细介绍了慈善组织治理的7个模型案例。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培峰对我国发展不均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他提出,不平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和第二次分配,第三次分配重构社会资本,是化解社会问题的关键。当前亟须社会组织参与第三次分配,完善第三次分配的机制与体系,但同时要注意恪守自愿、科学等原则。
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李健基于IAD(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讨论第三次分配的制度发展,分析外部变量、行动舞台的具体表现形式,并就如何利用IAD框架建立起制度发展的评判标准提出针对性建议。
会上,聊城大学法学院院长杨道波,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汪锦军,青岛大学慈善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教授李芳,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田蓉,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马庆钰,广州社会组织研究院执行院长胡小军,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朱志伟,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副教授孙钰林,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王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助理教授侯志伟,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后张其伟等分别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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