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扫除养老服务领域“害人虫”
—— 全国专项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第四次部门会商会召开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钟伟)一段时间以来,养老服务领域的诈骗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养老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后携款“跑路”;有的“黑机构”诈骗、虐待老年人;有的借投资墓地、殡葬服务实施诈骗,严重危害社会,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全国专项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第四次部门会商会日前在民政部召开。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专项办主任陈一新,副秘书长、全国专项办副主任白少康、王洪祥,民政部部长唐登杰,副部长唐承沛等参加会商。
会议总结了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整治工作,研判了当前整治工作进展及难点问题,提出五点会商意见:
一是隐患排查要进一步深入。对摸排涉诈风险隐患数明显偏少的地方,要责成省级民政部门重新摸排起底,确保隐患问题不放过。
二是隐患整治要清零。要压紧压实责任,对列为“红”“橙”两色风险隐患的机构,明确由省级民政厅(局)牵头整治到位,对列为“黄”色风险机构的,明确由市级民政部门负责整治到位。要实行挂账整治,对整治行动慢、效果不明显的地方,督促尽快整治到位。
三是“黑机构”堡垒要攻克。对无证无照、拒不接受整治的养老“黑机构”,要尽快摸清底数。各地专项办要会同公安、民政、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立即对“黑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全国专项办要把“黑机构”整治列入第二轮包片督导重点,逐个过筛,确保整治不到位不放过。
四是监管机制要完善。针对有的养老机构不主动登记备案、预付费监管不严等问题,要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衔接机制,加强登记备案信息联通共享;要尽快出台养老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管理办法,严防机构携款“跑路”;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信用评级、星级评定管理,对失信养老机构,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五是反诈宣传要加强。要以案说法,深入揭批不法分子打着“贴心服务”幌子诈骗钱财的“套路”,让老年人自觉远离“亲情服务”陷阱。要加强对经营者的普法宣传教育,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养老场所诈骗老人。要协同宣传网信部门,加强对荧屏、报纸、网络养老服务宣传监管,掐断虚假宣传传播渠道。
责任编辑:csgy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