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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进“民生实事项目 人大代表票决制”
2022-05-30 09:02:21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钟伟) 日前,《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对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和提出、审议和票决、实施和监督等作出规定。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发端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提出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2008年由宁海县率先试行。2017年、2019年,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意见,在全省推进票决制工作;2018年6月,实现市、县、乡三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覆盖;2019 年底,基本实现街道层面票选推荐工作全覆盖。
     据《规定(草案)》,民生实事项目指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在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基础上提出,经本级人大全体会议投票决定,交本级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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