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董凡)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持续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使自治区社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达1.79万家,呈现生机勃勃的景象。
为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设立社会组织党委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引导社会组织将加强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社会组织章程。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指导建立区管社会组织党组织1591个,基本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五年累计投入1758.4万元。
为持续提升服务和监管水平,自治区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系列专项行动,累计为会员企业减免费用4000余万元,撤销登记、取缔劝散社会组织310家。
自治区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百千万行动计划”,积极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在规范市场秩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参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近年来,80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开展扶贫项目270余个,筹集扶贫资金11.08亿元。疫情防控期间,1457家社会组织捐款1468万元,筹措善款1.21亿元,开展志愿活动3160余次,受益人数92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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