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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发展
2021-03-10 09:50:11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李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健康中国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支持社会办医,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快速发展为基层医疗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法。数据显示,在国家卫健委的委属委管医院中,互联网诊疗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7倍之多。在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效率、抗击疫情、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会上,多位委员对此展开热议,共同讨论在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同时,如何保障其安全性等问题。

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目前,互联网医疗已成为我国医疗领域发展的一个新方向。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医疗与健康领域中的应用,突破了时空限制,扩大了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范围。在“互联网+”普及推广的大背景下,广大患者对高效就诊、快速诊疗需求日益提高。全国政协委员、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科主任吴德沛认为,“互联网+”医疗实践亟待打破现有限制,推广覆盖范围更广、患者可及程度更高的网络平台,集合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缓解诊疗看病难题。

  吴德沛建议,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要搭建满足互联网医疗诊治需求的技术支撑环境,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完善互联网医疗监管机制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逐渐控制,“互联网医疗”的服务模式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其背后的网络安全问题也随之显现。针对如何保障“互联网医疗”安全发展,多位委员带来了自己的提案。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璞雨为科技创新中心执行董事高钰认为,尽管数字技术在应对健康危机中的价值日益凸显,也向医疗健康数字化转型提出了挑战。她建议,将包容审慎原则落实到数字技术医疗服务的监管中;完善健康数据共享机制,促进医疗健康产业发展。高钰建议在将出台的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管理办法中,明确监管底线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健康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疫情发生后,“网络购药”为患者就医提供了极大便利。随着需求不断上升,2020年1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改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公开征求意见。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董事长丁列明认为,网络销售药品以其灵活性等特点,在保障公众基本用药需求方面发挥了作用,但当前网售处方药存在诸多问题亟需引起重视,丁列明建议,修改完善网络药品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原则明确交易主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结合《电子商务法》等充分发挥第三方平台的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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