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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构建志愿服务保障机制
2021-02-08 13:49:16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李馨)《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志愿服务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截至目前,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汇集的注册志愿者已超过1.9亿人,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超过25亿小时。其中,湖北省注册志愿者人数超过880万人、江苏省注册志愿者数量超过1620万人、安徽省志愿者数量超过1000万人、广东省注册志愿者超过1400万人……志愿者成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随着全国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各省纷纷出台相应办法保障志愿者的权利,建立了志愿服务嘉许与回馈制度,包括精神嘉许、物资嘉许、社会嘉许及政治嘉许四个方面,以提升志愿者获得感和社会认同感,鼓励市民积极奉献。

  部分省市也出台规定,将参加志愿服务作为招录和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如《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规定,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招考公务员、招生、征兵、聘用员工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征集和聘用星级志愿者;《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规定,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志愿服务的理念和精神越来越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单位将参加志愿服务作为招生招录和评优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所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的爱心人士尤其是学生越来越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李素卿老师表示,许多单位在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时,也都会积极为志愿者出具记录和证明。“在学生毕业求职升学等关键时候,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有时很有用。”李素卿说。

  但与此同时,在出具志愿服务证明的过程中,往往存在主体不清、格式不一、内容不全、随意性大等问题。“这无疑影响了志愿服务记录的公信力和志愿服务证明的权威性。”李素卿表示。

  在这样的现状下,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工作无疑非常必要。

  为确保志愿者的志愿服务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民政部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于2020年底研究制定了《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的颁布是对志愿服务的进一步规范和保护。

  据了解,《办法》规定可以开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主体有两大类:第一类是志愿服务组织。第二类是慈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要坚持谁组织谁记录,谁记录谁证明的原则。同时《办法》还规定了,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和评价情况等。

  志愿服务是一项崇高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加速发展,志愿者人数及志愿服务组织快速增长。只有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保障机制,保护志愿群体的权益,志愿者才能提供更加高效、专业的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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