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救命神器”立法 让施救者放心
《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发布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张迎迎)近年来,地铁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频发猝死事件,让人十分惋惜,若及时抢救,或可跑赢死神。2019年12月通过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规定,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随着很多城市都陆续在公共空间普及用于抢救心脏骤停的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紧接着问题来了,配齐了“救命神器”,但是普通市民会用吗?敢用吗?
为了解决施救者的后顾之忧,近日,浙江杭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开了《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救助人因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杭州成为全国首个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公共场所AED配置、使用的城市。
善用AED 让城市更有温暖
据国家心血管中心201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者高达55万,如果在“黄金4分钟”内予以施救,其中很多人还有生存的希望。在公共场所配齐AED,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而让更多人会用、善用AED,才能真正凸显进步的意义。
为了推广使用AED,杭州此次出台的《办法》中规定,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应当开展自动体外除颤器使用技能的公益宣传,倡导社会急救理念,弘扬救死扶伤精神。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还规定部分执勤车辆、船舶应当配置AED,将AED的配置、使用培训、维护保养费用纳入政府预算予以保障,并且鼓励社会捐赠、维护AED等,为投放、推广、管理AED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让相关单位有法可依。
此外,为普及急救常识,《办法》鼓励、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使用及相关急救技能的培训。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单位应当按要求安排人员接受自动体外除颤器使用、维护和相关急救知识技能的培训,受训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复训。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杭州市卫健委将按照每一台AED至少培训10人的目标进行工作,同时结合红十字会、急救中心及其下属的培训基地,拓展公众急救技能培训导师。预计在3年内,接受AED急救技能培训的人数,累计将达到常住人口数的30%。
敢用AED 让施救者放心救人
面对突发情况,许多公众存在“想救但不敢救”的心理,一方面相关知识储备不足,另一方面也怕承担额外的责任,为了打消救助者疑虑。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的第十三条规定,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救助人因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举措解决了大家“不愿用”“不敢用”的后顾之忧。
此外,对积极参与AED使用及培训的单位和个人,《办法》也给予支持。《办法》指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红十字会等可以视情或定期对配置、捐赠、培训、使用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办法》实施后,杭州市内公共场所AED的配置数量、AED知晓率、使用率和院前心肺复苏成功率将得到稳步提升,全市公共场所AED配置总数将逐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杭州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和药物政策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据悉,推广公共场所AED的配置、使用,也是保障2022年杭州亚运会安全举办的必要举措之一。随着《办法》的实施,必将进一步推进杭州城市国际化、提升杭州社会文明水平和城市品质,使杭州市民更具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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