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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 慈善事业要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
2020-05-31 23:56:27    慈善公益报

两会代表委员热议政府工作报告

慈善事业要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王学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往年一样,再次提出“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健康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论述是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这一部分的,这意味着“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组成部分,对社会组织、慈善力量来说也意味着更大的责任。针对这一变化,引起了多位代表委员的热议。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良好的社会治理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实践者,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是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的重要力量和载体。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认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决于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目前我国的社会组织对社会资源的动员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均严重不足,成为制约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短板。要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就要不断提升社会组织能力。

  “希望能够尽早制定专门的《社会组织法》,为包括慈善组织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郑功成说,从现实出发,当务之急是需要进一步明确发展社会组织的理念,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支持。只有通过发达的社会组织网络才能畅通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建设社会、服务社会的广阔渠道,并持续不断地壮大社会力量,这是社会治理现代化并成为国家全面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这场社会治理的“实战检验”中,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政协委员,正荣集团董事局主席欧宗荣指出,在这场全民抗疫斗争中,作为社会治理基础单元和防控第一线的基层社区发挥了关键作用,但也折射出我国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仍存在不少短板亟待提升。欧宗荣建议,构建协同机制,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

  欧宗荣提出,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发挥居民主体作用,摒弃社区治理政府大包大揽,引导居民走出“小家”、共建“大家”,对一些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居民出一点、政府补一点的方式推进,营造“人人是主体、人人有责任、人人做贡献”的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氛围,同时要注重发挥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支持补充作用,强化政策引导,对在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提供购买服务、场地保障等方面支持,实现社会治理由社区一家“独角戏”到各类群体“齐参与”的良性转变。

  志愿服务是慈善活动的重要形式,对于激发社会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志愿服务“人人可为,处处可为”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过去几个月,身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的武汉,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戏曲艺术剧院院长杨俊看到了无数志愿者投身防疫一线,也无数次被感动。她本人也戴上了口罩,担任社区志愿者,直接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杨俊提出,要加快构建以社区(村)为主体的基层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倡导党员带头参加居住社区(村)志愿者组织,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的志愿服务机制。

  “应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可以在升学、就业、晋升、入党、贷款、抵税等方面,对志愿者有一定的倾斜。”杨俊特别提到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她认为,不能漠视志愿者的付出,不能总是让志愿者凭着一腔热血无偿奉献。

  “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认为,抓好基层治理,要着眼于细微处,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让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她建议,各个社区应成立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明确社区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协助政府做好治安、消防等中心工作,并引入社会力量、志愿者力量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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