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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开展“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试点工作
2020-04-27 09:55:36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郭诗锦)随着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社区居民对于服务的要求更加多元化、个性化,如何有效整合资源,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的有效联动,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成为近年来各地社区工作的努力方向。为推动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辽宁省民政厅制定《全省开展“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出发点,以培育社区治理多元主体为着力点,全力推进试点工作。

  据辽宁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工作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全省共确定62个试点社区,开展为期一年的“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省民政厅对各市上报的试点社区和试点方案审核通过后,下拨省补助资金,每个试点社区补助10万元,由其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或街道办事处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到,“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的开展旨在建立居民群众提出需求、社区组织开发设计、社会组织竞争承接、社工团队执行实施、相关各方监督评估的联动机制,初步形成能够及时回应居民需求的社区服务模式。从2021年开始,力争纳入全省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到2025年,全省“三社联动”格局基本形成,在推进社区治理服务方面发挥有效作用。

  《方案》明确,要夯实社区基础平台,采取多种运行方式,更好发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作用,为“三社联动”试点提供基础保障。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努力实现“三社联动”信息共享;扩大社区民主协商,构建社区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平台和机制,推进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化社区减负增效,提升社区自治和服务水平。

  同时,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鼓励支持成立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发展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和社区治安维稳类社会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管理,对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依法直接登记。加大政府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破解购买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难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发挥法人登记类社会组织优势,采取招标采购等方式,推动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救助、居家养老、留守儿童、精神康复等领域服务。编制购买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目录清单,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承接承办政府公共服务事项长效机制。

  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服务方面,《方案》要求各地采取招标采购等方式,推动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救助、居家养老、留守儿童、精神康复等领域服务。研究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服务的事项,编制购买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目录清单。

  此外,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发展壮大社区实名注册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加快实现社区志愿服务需求与供给的无缝对接,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工作。探索在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中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组织、管理、培训和监督,引导和带领志愿者协助实施社区服务项目,参与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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