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王学军)《慈善公益报》记者从湖南省政府获悉,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南省广大社区(村)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日夜值守,英勇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此,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制定出台《关于全面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各项政策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并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具体措施》从适当提高待遇、做好职业伤害保障、改善防护条件、切实减负减压、保障身心健康、加强关爱慰问、开展表彰褒扬、加大宣传力度8个方面细化16条具体措施,旨在切实解决疫情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励他们不畏艰险、勇往直前,团结带领基层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具体措施》明确,各地对参加疫情防控的社区(村)“两委”成员及专职工作者、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在落实好现有报酬保障政策基础上,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并适当提高年度绩效考核评优比例,用于奖励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
《具体措施》要求,各地要按规定落实社区(村)防控工作经费,改善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防护条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合理配发口罩、防护服、消毒水、非接触式体温计等卫生防护器材和防控器具。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组织开展面向社区(村)工作人员的医疗卫生知识、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其做好社区(村)防控工作的能力。
同时,《具体措施》提出,要从县以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抽调更多干部特别是表现优秀的骨干支援基层,进一步推动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村)开展志愿服务,充分发挥驻社区联络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等指导帮扶作用。支持开发适应社区防控要求的技术应用,强化人员排查、居家观察、出入管理、志愿服务等信息化支撑,提高社区(村)防控工作效能。
《具体措施》还明确,对为防止疫情蔓延,勇于担当、果断决策、及时处置,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一定失误、未造成不良影响的社区(村)工作人员,按程序予以容错免责。对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应予以及时澄清,消除负面影响。
全省广大社区(村)工作人员连续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任务重、压力大,保障其身心健康尤为重要。为此,《具体措施》规定,各地要协调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间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就餐、休息场所等生活保障。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要通过谈心谈话、关怀问候等方式,密切关注社区(村)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发挥好12320爱心热线和“健康320”APP关爱平台作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疏导24小时服务,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疏导。
《具体措施》还提出通过开展走访慰问、组织帮扶行动等多种方式,做好疫情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走访慰问工作,最大限度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对奋战一线、无法照顾家庭的社区(村)工作人员,要组织社区(村)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对其家属给予更多帮助关爱,鼓励社会力量和慈善组织等参与对社区(村)工作人员的关心和激励。
《具体措施》明确提出,要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予以通报表扬,对表现特别突出的,按相关规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称号。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公殉职的,追授“全省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并推荐为“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依照有关法规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社区(村)工作人员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获得表彰以及被认定为烈士的社区(村)工作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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