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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
2020-03-09 00:15:29    慈善公益报

用法治力量助战“疫”全胜

湖北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权敬)法治是治国安邦的利器。从隐瞒病情、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行为被追责,到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再到依法严厉打击防疫期间涉医违法犯罪、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在这场举国上下全民同心参与的战“疫”中,法治,像一颗定心丸,增强了“社会免疫力”;像一把利刃,提升了抗击疫情的战斗力。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多地出现妨害疫情防控的案件。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截至2月20日,湖北省法院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共审结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12起。其中,妨害公务8起,抢劫1起,寻衅滋事1起,妨害传染病防治1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1起。对这些案件,均依法从重从快审理。为全面提升全省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全省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法治各环节及时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意见》强调,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以及编造散播虚假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管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

  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统一执法标准和司法政策,坚决打击干扰、破坏疫情防控相关违法犯罪。围绕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加强对涉疫情案件的诉讼监督,推动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办理。

  此外,《意见》提出,全省各地要组建疫情防控专项法律服务团,为出台防控政策性措施和有关案件的处理提供法律意见。同时,进一步发挥“12348”热线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三调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因疫情引发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记者了解到,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对依法推进疫情防控、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作出全面部署。

  2月6日,为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要求司法机关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统一执法标准、程序、依据,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

  如今仍是疫情防控的吃劲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湖北胜则全国胜。该《意见》不仅是对上述文件及要求的有力落实,更为关键性战“疫”取胜提供了法治保障和指引。坚持依法防控,不仅是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每个公民应履的义务、应尽的责任。只有每个部门、每个地方、每个环节都做到守土有责、知法守法,疫情防控才能做到群防群控,才能取得抗击新冠肺炎战役的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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