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王希文)涉及危险化学品工作,从事煤矿、金属冶炼等传统高危行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长期以来,由于我国高危行业劳动强度大、安全风险高等原因,导致高危行业普通职工安全技能不足的问题非常突出,这既是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原因,也是制约高危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短板。
近日,《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这是补齐高危行业职工安全素质短板的重要举措。
高危行业职工技能不足三大成因
目前,很多重大安全事故都发生在高危行业,这反映出一些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不高和意识淡薄。综合国内外研究和经验来看,安全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
近日,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司长裴文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目前,造成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不足的原因,初步分析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高危行业大多作业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安全风险高,对高技能人员缺乏吸引力。据统计,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烟花爆竹等5个行业约1800万从业人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达到34%,其中只有20%左右的人员接受过正规职业技能培训,比全国平均水平低大约10个百分点。
其次,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一大批“零基础”安全技能的进城务工人员成为产业工人,在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中占比达到40%左右,特别是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一线操作人员,基本都是进城务工人员,这些小型企业事故占有关行业事故总量的80%以上,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培训不到位,特别是一些中小高危企业自身无培训能力,又舍不得投入经费送出去培训,因此不培训、假培训、低标准培训的问题突出。
总之,高危行业职工队伍总体文化偏低,“零基础”安全技能的进城务工人员占比高,加上企业安全培训责任不落实,造成相当一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缺乏,成为很多事故的直接肇事者,同时也是伤亡最多的受害者。
防范安全事故从源头抓起
此次《实施意见》将利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契机,对高危企业及其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提出了一些激励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表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制定各个工种职业标准规范中,明确提出要把职业技能考核评价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关键技能不合格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不及格。《实施意见》明确了三个方面的资金支持政策:提出要将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要求高危企业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中足额安排安全技能培训的资金,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要求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对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数字资源建设等给予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高危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实施主体是企业,《安全生产法》也明确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因此培训到位的责任无法推脱,从而倒逼企业选择高质量的培训机构提供服务。另外,《实施意见》提出,对不落实有关规定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停产整顿。
传统高危行业是我国的基础性产业,补齐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短板是必须迈过去的坎,这事关保护从业者生命安全,事关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事关有关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实施,将真正为高危职工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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