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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慈善总会关于第五届理事会人事安排方案
2019-06-19 15:22:28    

中华慈善总会关于第五届理事会人事安排方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作中华慈善总会第五届理事会人事安排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中华慈善总会自1994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恪守宗旨,不断努力开拓慈善工作的新领域,构建以中华慈善总会和团体会员为主的全国慈善会网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在救灾、扶贫、医疗、教育、助残、助老等诸多领域,积极发挥了国家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推动了慈善事业的发展。截至目前,总会在全国范围内共有团体会员403家。自2013年4月第四届理事会换届以来,发展了团体会员70家。第四届理事会共有理事94人;常务理事25人。
      第四届理事会聘请和延续上届共聘请了16位德高望重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为名誉会长。
      关于新一届会领导、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及各名誉职务的调整,遵循中央《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依据民政部关于慈善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规范的原则,选择热爱慈善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同志作为推荐人选,并认真履行了审批程序。
      根据总会章程的要求,经换届筹备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主管部门民政部同意,建议第五届理事会设理事95名,现有91名,尚有4名理事在本次会员代表大会之后,适时增补,委托新一届理事会审定。其中25名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监事7名。提交本次会议选举的候选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总会领导班子成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组成。按照具备廉洁自律、开拓创新,有事业心与责任感,具有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胜任领导岗位能力的原则,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精神,会长、副会长原则上从报经中组部批准的中管退休干部和对慈善事业有重要贡献的社会知名人士中产生。班子其他成员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提名,已报民政部批准,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议。根据以上原则和程序,提议宫蒲光同志担任会长,刘伟同志担任副会长,边志伟同志担任秘书长。边志伟同志担任法定代表人。
      关于新一届理事会理事,经由各地慈善会、总会领导、总会各部室、总会各分支机构提名,由换届领导小组审核,提议马红等91名人士为理事候选人。理事的候选人中,由总会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慈善会候选人;慈善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市级慈善会候选人;自有媒体、企业、主流媒体、知名人士、学者候选人等构成。已报请民政部批准,现提交本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关于新一届名誉会长,拟聘请关心慈善事业发展,德高望重,已退休的国家级领导人担任。相关人选正在按有关程序办理中。
      关于新一届名誉副会长,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提名,征得本人同意,拟聘请对慈善事业有重大影响力和对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马蔚华、高德康、关牧村、赫捷为中华慈善总会名誉副会长,由本届理事会颁发证书。
      关于中华慈善总会监事,监事的资格原则上应具有在党委政府、纪委监察、民政部门等相关工作经历,以便有效履行监督职能。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理事不担任监事。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会长办公会研究,提议赵顺盘、丁绍干、艾永玲、安永平、徐福田、朱庆龙、刘百里7位同志担任中华慈善总会监事,提交本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王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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