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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印发《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工作指引》
2025-11-26 10:24:07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景亦兴)为切实防范养老机构预收费风险,保障老年人合法财产权益,民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养老机构预收费专用账户管理、资金使用、退费流程及风险防控作出全面规范。《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将从制度层面织牢养老服务领域资金安全“防护网”。

  《指引》明确要求,所有养老机构须在民政部门公布的承接银行名单中,自主选择一家银行开立唯一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集中存放押金、会员费及风险保证金。开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银行审核通过后签订存管协议。账户信息变更或撤销前,养老机构须提前向民政部门报告资金处置方案,撤销后不得再收取相关费用。账户开立、变更、撤销信息须在7个工作日内报民政部门备案,银行同步抄送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分支机构。

  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指引》建立了严格的申请审核机制。养老机构通过非银行渠道收取的资金,须在当日或次日划转至专用账户;使用资金时需向银行提交用途说明及佐证材料,银行对符合规定的支出及时办理。针对老年人突发就医等紧急情况,《指引》创新设置“容缺办理”机制,允许银行先行支付,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既保障资金安全又兼顾应急需求。

  退费难问题一直是老年人关注的焦点。《指引》对此规定:符合退费条件的,银行须在收到申请当日或次日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原渠道无法办理的,凭老年人身份证明、服务协议等材料可变更退费账户。账户撤销后仍有余额的,可划转至机构基本账户。这一规定从流程上压缩了退费周期,有效解决了以往退费流程繁琐、周期过长的问题。

  为防范资金风险,《指引》详细列举了大额交易、可疑交易、高风险交易等四类异常情形。其中,大额交易标准由各省结合床位数量、收费情况细化;可疑交易参照反洗钱相关规定认定;高风险交易包括非自用不动产买卖、与关联企业交易等情形。银行发现异常交易后,除退费外暂停办理支出,并同步向民政、金融监管等部门报告,形成多部门协同防控机制。

  此外,《指引》还明确了各方权利义务。养老机构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利用银行进行营销宣传;存管银行需开发专用管理系统并与民政部门数据对接,关闭网银交易功能,实行柜面或专用平台操作,每次支出前进行余额试算,确保不低于风险保证金底线,且不得收取额外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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