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景亦兴)近日,财政部、民政部等九部门印发《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降低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方案》明确,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贷款可享受贴息政策:一是由经办银行向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二是2025年3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三是贷款资金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方案》规定,对于经办银行向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经办银行,是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在内的21家全国性银行。
《方案》提供了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参考。在养老领域,支持养老照护服务、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促进与社会参与、老年社会保障、养老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服务、养老金融服务、养老科技和智慧养老服务、养老公共服务、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和租赁、养老设施建设等相关经营主体提升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养老及相关产品、货物、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在托育、家政领域,支持提供托育服务的经营主体新建、改扩建及日常运营,优化服务设施布局,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家庭服务、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等居民服务相关经营主体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扩大家政服务供给,强化家政服务员技能培训,加强家政服务品牌建设。
九部门强调,经营主体要确保将贷款资金用于开展合规经营活动、提升服务供给能力、改善消费基础设施,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贷款资金,严禁将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经办银行要确保贴息资金合规用于向符合贴息条件的经营主体兑付,严禁经办银行和经营主体套取贴息资金。相关经营主体、经办银行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通知要求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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