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章昱兴)不法分子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以“捐赠返现”“捐赠返利”“配捐”“投流”“公益理财”等名义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慈善事业的形象。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防范相关骗术的意识和能力,近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司联合发布四点风险提示。
—— 慈善捐赠的核心本质在于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任何声称通过捐赠可以获利的,承诺大额捐赠并要求预付费用的,社会公众都要提高警惕,避免因“天上掉馅饼”的诱惑而上当受骗。
—— 社会公众在向某组织捐赠前,可以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szg.mca.gov.cn)查询该组织是否是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等信息。面对一些“捐款”链接时,应当加强对相关银行账号等信息的核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 慈善组织在接受大额捐赠前,应当核实捐赠人的身份、捐赠来源及资金的合法性。通过官方渠道验证捐赠人的背景及资信情况,确保捐赠的真实性。
——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慈善组织发现被其他组织或个人冒用本组织名义从事诈骗活动的,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澄清。
风险提示还公布了具体案例。例如,北京某女士接到陌生电话,称添加客服微信后可赠送小家电,该女士随即添加客服微信,后被拉入刷单微信群,诈骗分子冒充客服、群友伪造返现成功的截图,使其信以为真,随后该女士向对方提供的5家“慈善组织”账户转账,最终被骗69余万元。另外,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国家机关名义,声称拥有所谓的巨额资金并计划通过某慈善组织进行捐赠,要求在捐赠完成后以回流或返点形式返还一定比例的现金给指定的“居间人”或利益相关方;以“激励”“返现”“实时到账”等诱惑,在网络上欺骗不明真相的群众申购所谓的“扶贫项目”,以公益之名进行网络欺诈活动;以掌握某基金会“配捐”项目、“投流”项目或“公益理财”项目的名义,辅之给予高额回报的承诺,进行诈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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