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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方案推动社区慈善高质量发展 提出五大任务 加强经费支持
2024-12-11 10:10:30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景亦兴)近日,云南省民政厅、中共云南省委社会工作部印发《云南省推动社区慈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积极发展社区慈善,引导慈善资源向基层流动,壮大社区慈善主体,夯实慈善事业发展根基。

  《实施方案》提出五大任务。一是完善社区慈善发展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与社区慈善发展深度融合,建立健全民政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紧密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

  二是培育壮大社区慈善主体。加大社区慈善组织孵化培育力度,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儿童、困难群众等服务的社区慈善组织,依法降低准入门槛支持鼓励发展——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慈善组织,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慈善组织,简化程序、加快办理。

  三是打造社区慈善阵地。充分整合社区资源,推动建设慈善街区、慈善公园、慈善广场、慈善楼宇、慈善超市、慈善食堂、慈善学校、慈善医院、慈善博物馆等慈善阵地。鼓励采取公建民营、社会联营等方式拓展社区慈善阵地运营模式,实现社区慈善阵地专业化、持续化发展。到2027年底,社区慈善阵地建设各县(市、区)不少于5个;到2030年底,社区慈善阵地建设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1个。

  四是拓展社区慈善资源。推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社区基金,可由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发起,依托基金会、各级慈善会等慈善组织设立社区基金;采取项目化方式募集资金,鼓励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与各类慈善组织、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及社区社会组织合作,基于社区居民实际需求设计慈善项目;探索“慈善+金融+商业”募集款物,积极发展慈善信托、慈善消费,为社区慈善提供资金支持。

  五是突出社区慈善重点,探索“慈善+社工+志愿服务”模式,通过组织实施“民生小实事”、社区公益创投等项目,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策划实施贴近群众的社区慈善项目,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协助完善村(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儿童、未成年人成长关爱保护工作,开展社区应急慈善,参与教科文卫体等公益事业,积极发展“绿色慈善”,弘扬慈善文化,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服务社区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经费支持。要求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民政部门要统筹用好社会工作、社会治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和相关业务工作经费,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部门及群团组织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和项目,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为社区公益慈善活动提供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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