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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答复全国政协委员提案
2022-03-02 09:11:11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钟伟)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义务在《慈善法》中早有明确规定。但如何在实践中不断推动这一立法意图的实现?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为此在去年全国政协会议上提交提案,建议进一步探索强化对慈善组织的社会监督体系建设,组建并用好“第三方力量”,助推慈善事业公信力建设。

  作为长期关注慈善事业发展的政协委员,翟美卿结合实地调研,发现在《慈善法》基础上,民政部出台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渠道、时限、监督和法律责任等作了更详细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信息公开仍主要依靠慈善组织的自觉,与《慈善法》要求和社会各界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由此,翟美卿建议各省、市民政部门应参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制定地方性具体办法,并探索构建符合地情的监督模式。

  对此,民政部在答复中表示,将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参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办法;同时,优化升级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其在信息发布、数据汇总、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如何更好借助社会力量,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翟美卿在提案中建议,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推动慈善透明化。

  对此,民政部答复明确将探索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慈善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邀请各方面专业人士组成评估或监督委员会,对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保程序公平结果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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