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方案》
部署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王学军)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慈善公益报》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近日印发《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该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有关问题,兜住安全底线。
《方案》明确,监护缺失儿童包括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认感染、疑似感染或需隔离观察,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其他因疫情影响不能完全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
《方案》要求,各地发现儿童监护缺失的,要及时报告。各地要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基层妇联执委、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工作力量,结合疫情防控排查,对各村(社区)儿童监护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对确诊收治或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对象,首先询问其监护对象情况,提供上门服务的医务工作者、学校教师、儿童主任、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相关公益慈善组织,发现存在儿童监护缺失情形的,要及时向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报告情况。
此外,各地要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通过结合疫情宣传、走访排查等告知儿童家庭,扩大社会知晓度。同时,发挥“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的发现、报告和转介作用。鼓励居民发现儿童脱离监护的情况并及时拨打热线进行报告。
《方案》要求,各地要明确责任,分类施策,落实监护照料措施。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因疫情影响不能完全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要督促其委托其他具有监护能力的人代为照料。对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由村(居)民委员会临时照料;对确有困难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各地要加强跟进指导,对委托监护、指定由专人照料的儿童,要指定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基层妇联执委、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实行包干到人,对儿童照料情况进行家访或电话跟踪,每周不少于两次。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救助帮扶力度。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情形的,要及时将其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符合孤儿认定情形的,要及时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对民政部门负责临时监护的,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妥善安置照料。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陷入困难的儿童及家庭,要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对有需求的儿童提供生活照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积极主动参与监护缺失儿童的线索响应、临时照料、服务转介、个案跟踪、资源链接等服务。
《方案》强调,各地要把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制度措施,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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