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王希文)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相比普通人而言,那些原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为解决困难群众在疫情期间的社会救助问题,民政部自1月29日(正月初五)起,多次部署,指导各地采取简化救助申请程序、放宽临时救助申请限制、落实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服务等措施,及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工作。
收入降至低保以下
可纳入救助范围
3月14日,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表示:目前,全国低保对象4317万人,特困人员469万人,还有30多万孤儿,对这些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对于受疫情影响比较重的地区,还要进一步增发生活补助。湖北省在2月20日已做出部署,对困难人员按照城市500元、农村3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物资救助。而重庆对困难群众中的患者,则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
据《慈善公益报》了解,受疫情影响,一部分人外出就业受阻,有的家庭收入可能降至低保标准以下。按照全国的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每月624元,农村的低保标准每年5336元,只要家庭收入低于这个标准,并且财产状况符合要求的,可将其纳入低保范围进行救助。另外,为增强原有低保对象的抗风险能力,近期,在疫情严重的地区,对低保对象暂时不再开展退出机制。
民政部还明确,对非本地户籍的人员感染新冠肺炎的,可在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同时,对受疫情影响隔离的家庭和病亡人员的家庭,也会加大救助力度。
对于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其他的社会救助制度目前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都将通过临时救助来给予帮助。武汉市和其他一些疫情严重的地区,可委托社区开展先行救助,即社区工作人员发现有暂时无法覆盖社会救助的困难家庭,可立即开展救助。其他受疫情影响滞留的人员、暂时无法就业的人员都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及时响应救助需求
确保求助有门
刘喜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怎样才能做到对困难群众的及时救助?这是近年来民政部门一直在探讨和推进的问题。这次疫情防控期间,民政部采取了几项措施来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民政部部署各地民政部门开通了具有投诉举报、政策咨询和求助受理等功能的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目前,在民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民政”微信公众号上,都能找到服务热线,查询起来非常方便。这使有需要的人多了一个求助渠道。
优化简化社会救助流程。民政部部署各地加快社会救助全流程线上办理,方便救助申请,缩短办理时限。疫情防控期间也采取了一些应急措施,比如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作为主要的核查手段,可以采取远距离、非接触的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入户调查等等。
适当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权限。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低保的审批权限是县级民政部门。疫情发生后,民政部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把低保审批权限等下放到乡镇(街道),进一步加大了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额度,使困难群众能够更快速地得到救助。
目前,现在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可以在窗口办理,也可以通过电话进行申请、咨询,还可以通过线上办理,当然线上办理也与各地信息化推进程度有关。关于救助资金通过何种形式发放的问题,据了解,目前主要是通过金融系统来进行发放,直接打到困难群众的银行卡上。
责任编辑:csgy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