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民政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全国民政系统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监管工作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王学军)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连日来,全国各地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政系统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引导各级慈善组织依法有序开展慈善捐赠工作,更好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助力打赢这场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甘 肃
2月22日,甘肃省民政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们正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做好慈善捐赠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把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的监管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指导慈善组织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慈善捐赠工作。
明确要求,要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大力规范慈善组织募捐行为。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法规范慈善组织有序开展公开募捐。要坚持高效精准原则,畅通捐赠款物使用渠道。慈善组织要在第一时间将善款善物送到第一线,送到需要的受赠人手中,防止积压,杜绝挪用。民政部门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全力以赴,确保慈善事业监管措施落到实处,畅通爱心到达的“最后一公里”。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募捐行为。要按照职能分工,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受理假借疫情防控慈善捐助名义开展非法募捐活动的举报、投诉。
全省各地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社会舆情,督促慈善组织主动发声、释疑解惑,营造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云 南
云南省民政厅日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指导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慈善捐赠工作,切实把疫情防控中的慈善捐赠监管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明确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持续做好慈善发动,引导各级慈善组织依法有序开展慈善捐赠工作。各地要对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公开募捐方案备案、互联网公开募捐依规发布募捐信息情况进行梳理检查,同时做好慈善组织接收境外捐赠的有关管理服务工作。要规范慈善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管理,重点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严格捐赠工作程序,确保款物接收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按各级指挥部统筹安排,加速流转,快速分配,不积压、不挪用。
要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严格落实募捐备案制度、捐赠款物定期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捐赠人的知情权。要加大对疫情防控公开募捐活动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任何组织或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行动。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渠道,迅速回应举报信息。
河 北
在2月21日全国民政系统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河北省民政厅第一时间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民政系统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等参照国家发改委、国家民政部近日制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物资管理指引》,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物资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物资统筹,提高分拨使用效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规范开展慈善活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
据记者了解,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河北省民政厅在2月7日就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管理的通知》,从严格捐赠款物接收管理、规范捐赠款物使用管理、及时公开捐赠信息、严厉打击非法募捐行为、强化信息统计上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全省慈善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了慈善力量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各地还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开通疫情防控期间慈善捐赠活动监督举报电话等方法,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慈善捐赠活动的管理,切实保障慈善款物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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