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权 敬) 伟大的改革开放,飞速发展的黄金40年。40年来,湖南省各级民政部门开拓进取,创新有为,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跑出了“加速度”,亮出了真水平。《慈善公益报》记者近日从湖南省人民政府举行改革开放40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0年改革创新的进程中,湖南民政政策体系日趋完善,救助管理不断精准,服务职能日益拓展,更多人民群众通过民政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逐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湖南民政的“加速度”发展首先体现在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据了解,目前,湖南省已建立了包括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与社会参与的“8+1”社会救助体系。
据悉,1999年湖南建立城市低保制度,2007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城乡低保人数由1999年的15万人增加到188.6万人,年资金总量1亿元增长到66亿元左右,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从38元提高到338元,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从23元提高到195元。2013年湖南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低保对象认定、低保审核审批程序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实现全省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有效地规范了城乡低保管理体系。
在努力提升特困供养水平方面,2007年湖南省出台《湖南省〈实施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2014年转变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保障范围覆盖到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全省共保障约38万人。
同时,湖南省还建立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据悉,2009年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制度的通知》,湖南省临时救助制度由此诞生;2014年起开展“救急难”试点,临时救助人数由30万次增加到100万次左右。
在加强流浪救助管理方面,湖南省2003年由收容遣送制度变革为关爱性救助制度,全省建成救助管理站118个(含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17年救助25万多人次。
改革开放的进程也是湖南省稳步推进兜底脱贫的过程。据悉,2014年1月1日起湖南省实施统一的城乡低保指导标准,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同年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和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90多万名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实行分类保障,建立长效帮扶机制。
在加强完善救助保障体系的同时,湖南健全经办工作机制。《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到,2011年6月湖南省湘潭市在全国率先推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如今,全省建立了低收入家庭收入财产核对机制,实现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全覆盖,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1929所,社会救助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业务办理更加便民利民。
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湖南民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省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在政策方面,颁布实施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制定出台《湖南省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信贷扶持、税费减免等30多项政策。
在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方面,集中财力办大事,建成市县福利院136家、农村敬老院1921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20所)以及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农村五保之家、社区小型养老机构、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等基层为老服务设施1.2万个,民政部门资助建设养老床位30万张,全省养老床位总量达到41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33张。
同时,湖南民政加快简政放权,指导市县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养老服务市场化试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等改革,推动100多家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引导建立民办养老机构367家。
40年来,湖南民政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在社会治理创新方面彰显活力,在社会组织监管方面规范有序,使湖南省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让湖南人民不断增加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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