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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筑社会服务机构诚信自律“金字塔”
2018-08-07 17:09:01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李济慈) 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不断演变与社会生活的日益变迁,社会服务机构的数量呈急速增长态势。据统计,截至目前,社会服务机构已达42.5万家。如何进一步加强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在数量的基础上努力提升质量,增强其诚信与自律意识,更好地体现服务宗旨,已成为一个既关乎现实,又关乎长远的问题。

      日前,民政部组织召开了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诚信自律承诺书”集体签署仪式,为此项工作在全国的逐步展开奠定了基础。签署仪式上,30家民政部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宣读并签署了“诚信自律承诺书”。

签署“承诺书”的三个目的

      关于这次活动的目的,签署仪式上,民政部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说:“目的有三个:一是向全国宣誓民政部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自觉遵守‘诚信自律承诺书’的信心和决心,推动各民政部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将‘诚信自律承诺书’的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充分展现民政部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给省、市、县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作出表率,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看一级、相互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整个社会服务机构队伍诚信自律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向全社会广而告之,全面加强社会监督,着力打造‘诚信受褒扬、失信受惩戒’的良好环境,推动社会服务机构以诚信自律赢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
      为确保“诚信自律承诺书”真正发挥作用,詹成付表示,民政部将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向社会公开集体签署的“诚信自律承诺书”,各社会服务机构也要在自身活动场所和网站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在后续年检、抽查、专项检查等工作中,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将把“承诺书”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对于违反“诚信自律承诺书”的行为将予严肃处理。
 
签署“承诺书”是现实发展之需

      随着社会受助群体成分日渐复杂、服务需求日益多元、服务标准逐步提高,急需专业化能力更强的社会服务机构,在妥善解决社会困难群体与特殊群体的生活与发展等方面做出实际贡献。
       《慈善公益报》记者从民政部获悉,自2013年至2016年,直接登记办理并由民政部代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的社会服务机构共有41家,占全国42.5万家社会服务机构的近万分之一。
       无论是在数量还是在登记层级方面,41家民政部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都处于整个社会服务机构“金字塔”的塔尖,这次集体签署仪式由此具有了引领与标志作用。

社会服务机构的核心“三问”

      关于社会服务机构的整体定位与改革发展问题,詹成付提出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三个基本定义。
      詹成付说:“第一,从性质上看,社会服务机构属于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捐助法人,具有非营利性、公益性、服务性等基本特征,社会服务机构要做到诚信自律必须坚守捐助法人的法律规定。第二,社会服务机构作为捐助法人,其设立目的是为了发展公益事业,也就是要致力于尽可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社会服务机构必须坚守设立时的初心和宗旨。第三,社会服务机构要实现自身宗旨和公益目的,必须要内外结合、共同发力,一方面要依靠包括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在内的自身建设,提升自律自治水平;另一方面要依靠外部约束和监督,靠制度形成刚性约束。”他希望民政部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牢记三个问题以及答案,成为全国42.5万家社会服务机构这座庞大“金字塔”塔尖上的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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