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赈灾
湖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纳入医疗救助工作试点
2017-12-25 10:37:03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  本报讯  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在全省深度贫困县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试点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在11个深度贫困县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试点,旨在进一步探索完善医疗扶贫政策,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救助精准化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根据文件精神,试点工作的适用对象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患大病需住院治疗,以及患了43种特殊病种(含长期慢性病、重大疾病、罕见病)需长期服药或长期门诊治疗的患者。大病住院医疗救助不限病种,按政策范围内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起付线为5000元(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不设起付线),起付线以上部分救助50%,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5万元。
      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救助则是按病种救助,起付线为1000元(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不设起付线)。特殊病种门诊医药费用在获得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年度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医疗救助50%,年度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800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首诊在基层,要严格规范诊疗流程。 (安 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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