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营市及河口区委、区政府关于老龄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山东省和东营市《老年人优待规定》要求,要逐步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完善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制度,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落实优待规定等。为此,河口区从五个方面,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提高老年人幸福感。
一、优化救助金提高政策,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至2015 年,河口区对70岁以上非离退休老年人发放生活救助金,70-79岁800元/人/年,80 岁以上每人每年1200 元。河口区老年人保障水平较高,总体位于全市第一、全省领先水平,但东营区、广饶县等部分县区和乡镇、街道80岁以上老年人的生活救助金标准明显高于河口区水平,拟将进一步提高生活救助金标准列入2016年政府为民办实事。即70-74岁现行每人每年800元标准不变,75-79岁老年人生活救助金标准由现行的800元/人/年提高到1200元,80-99岁生活救助金标准由现行的1200元/人/年提高到1500元。
二、优化落实高龄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百岁老人高龄津贴标准。目前,河口区百岁以上老年人每月享受600 元高龄津贴,拟将进一步提高百岁老人高龄津贴列入政府为2016年为民办实事,即由现行的600 元/人/月提高到1000元/人/月。
三、优化财政入保银龄安康工程政策,提高老年人意外伤害有保障幸福度。拟将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份数列入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即为该区60岁以上非离退休老年人每人购买1 份意外伤害组合保险,每人每份由10元提高到20元。
四、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确保老年人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有线电视半价收费。参照东营市有关县区的做法,拟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有线电视半价收费列入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即区财政落实优待老年人乘车补贴30 万元,客服有线电视管理机构隶属关系变化等原因,确保老年人家庭有线电视半价收费政策有效执行。
五、优化为老年人购买服务制度,确保养老服务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政府为孤寡、贫困、高龄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进一步落实为60岁以上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80岁以上困难老年人(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90 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由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每人每月标准230元。河口区60岁以上老年人凭优待证免费进入区内政府支持和兴办的各旅游景点、公共体育健身场所。
责任编辑:bj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