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国慈善会慈善工作巡礼·品牌项目
为困难群众撑起健康“保护伞”
—— 记泰州市慈善总会“慈善医院”项目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王学军)泰州市慈善总会针对困难人口中有近三分之二是因病致病、因病返贫这一实际,围绕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慈善助医力度,将建设系列慈善医院作为构建慈善助医载体、提升慈善助医水平、打造慈善助医品牌的重要抓手,分别于2012年8月在泰州市人民医院设立“泰州慈善医院”,2016年5月在泰州市张勤眼科医院设立“光明慈善医院”,2016年5月在兴化市人民医院设立“兴化慈善医院”,2017年5月在泰州市中医院设立“泰州慈善中医院”,2018年1月在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立“黄桥慈善医院”,2021年4月在泰州第四人民医院设立“海陵慈善医院”。这些专门为泰州市经济困难人员,特别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设立的慈善医疗服务机构,极大减轻了困难家庭的看病负担,进一步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健康权益。
泰州市慈善总会资助“兴化慈善医院”救助款100万元
各慈善医院与所在公立医院机构共享全部医疗技术、医疗设备、优秀医疗人才等资源,通过对医药费和床位费的减免,使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患者以“社区医院的医疗费用享受等级医院的医疗水平”,为他们提供了高水平、常态化的医疗救助平台和渠道,建立起了科学、稳定、规范的慈善助医机制和制度,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贵和就医难的问题。
每个慈善医院根据当地实际确立了重点救助病种和重点救助群体。具体救助对象为: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户、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患者;2.具有本市户籍的符合民政部门认定的困境儿童、持有有效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符合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符合市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中的患者;3.符合民政部门认定的临时救助的大病、重病患者;4.重大突发性事件中需要临时救助的重症患者。
多年来,泰州市慈善总会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据实救助、应助尽助,积极建设系列慈善医院,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截至2021年12月,泰州市系列慈善医院已救助经济困难患者11185人,投入慈善资金2462.11万元。其中:泰州慈善医院救助经济困难患者5120人,支出慈善资金1439.64万元;泰州慈善中医院救助经济困难患者484人,支出慈善资金278.8万元;兴化慈善医院救助经济困难患者2299人,支出慈善资金220.86万元;黄桥慈善医院救助经济困难患者812人,支出慈善资金139.25万元;海陵慈善医院救助经济困难患者126人,支出慈善资金31.96万元;光明慈善医院救助经济困难患者2344人次,支出慈善资金35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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