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法相随”法律援助慈善项目
实现困难群体“应援尽援”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张迎迎)在寻求法律援助的路上,一些困难群体常会遇到无力支付司法鉴定费、因案致穷等困境,导致其基本生活难以保障。为保障小康路上一个不掉队,日前,广东佛山首个法律援助慈善项目——佛山市南海区“法相随”法律援助慈善项目启动,该项目由南海区司法局联合南海慈善会、佛山市福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发起成立,着力解决受援人及其近亲属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期间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诉讼活动费和临时性基本生活费用等现实问题。
为了规范“法相随”法律援助慈善项目的捐赠、使用、监管,促进项目服务有序、良性运作,为南海区困难法律援助服务对象慈善项目工作提供稳定、持久的资金支持。日前,由区司法局、区慈善会及社工机构联合运作,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法相随”法律援助慈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项目统筹、执行、监督方面进行了规范。
《办法》指出,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负责整体统筹、领导和监督,南海区法律援助工作室负责运作,区慈善会监管,“法传情”南海区法律援助社工服务项目承接机构负责执行。
《办法》对项目资助标准有严格规定,主要包括医疗救助、办案救助、临时救助,其中临时救助将根据申请人经济困难程度,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及物价水平,一次性提供包括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在内的临时生活救助,最高金额不超过(含)1000元,直接在区法援工作室审批即可,可以实现当天审批当天放款。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法律援助的救助对象,不仅包括受害人,还包括其近亲属,大大突破了现有同类救助对象单一这一局限,更取消了申请人系户籍居民或居住连续超过一年的要求,由此拓宽了援助覆盖范围。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该项目主要救助在佛山市南海区法律援助工作室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的受援人及其近亲属,近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受援人及其近亲属,可申请项目救助,即:因罹患重大疾病,遭遇突发性灾害、意外、犯罪,或工伤致残、致死而无力支付医疗费;因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调查取证费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的必要开支;申请法律援助服务过程中,存在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
“这是南海区司法局继法律援助轻松筹众筹项目、司法救助项目之后设立的又一个重磅救助制度。”南海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此项救助是对前两项救助方式的有效补充,代表着南海区司法局建起了一套立体全面完整的经济和物质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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