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对外公开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据此,大连市医疗软实力建设、中医药事业、健康服务业等将开启高速创新发展新时代。
据大连市卫计委副书记马全英介绍,大连市医改突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乡统一,与相关的政策有机衔接。将原来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合并为一个制度,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形成制度合力。一同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实施意见》显示,大连市此次医改将建成以“预防为主、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比较完善的中西医共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在疾病住院救助方面,通过此次医改提高救助标准,住院救助比例由过去的50%提高到70%,普通病年救助最高额度由3600元/4200元统一提高到1万元,重特大疾病年救助最高额度由6000元提高2万元。
截至2015年8月末,大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504.8万人。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8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201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20元。从明年1月起,大连市将实现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异地居住人员在省内其他地区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
马全英表示,通过医改,大连市将在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以及在城市公立医院启动综合改革试点的任务。主要通过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品加成、打击药品价格虚高、降低百姓医药负担比,统筹推进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管理体制、药品保障、服务能力、行业监管等改革难点、重点工作,让更多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2015年末,大连市所辖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乡镇卫生院;2016年,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公益性卫生室;力争到2017年,基本建立起设施比较齐备、功能比较完善、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真正实现“一个乡镇办好一所政府办卫生院、一村办好一所公益性标准化卫生室”的目标。
( 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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