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病慈善医疗”救助是指重特大病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自负部分仍然难以承担,慈善机构及时给予援助或救助的一种方式。长沙慈善会多年来以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医疗问题为救助重点,多方筹集慈善资金,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援助,特别是系统地策划和开发了10 多个助医类慈善项目,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发放医疗救助资金近3000 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 万多人,并在“重特大病慈善医疗”救助项目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项目背景
当前,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日益健全,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但由于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相对偏低,当困难群众罹患重特大病时,现有的保障水平仍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其医疗难题,由此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以及无力看病、放弃治疗等民生问题非常突出。这不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也是慈善力量广泛关注的重点。近年来,国务院和民政部相继出台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衔接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与慈善事业有序衔接,实现社会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高效联动和良性互动。长沙慈善会为了能给困难群众提供形式多样的医疗援助,帮助其解决看病就医负担,遵循以“政府救助为主、慈善救助为辅”,坚持救急难、救危重,公开、公平、及时的救助原则,陆续设立了一些“重特大病慈善医疗”专项救助项目,有力的补充了长沙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对促进医疗救助和慈善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救助模式
长沙慈善会通过引导社会力量冠名参与、自筹资金设立项目和合作开展项目等方式,开发了一批“重特大病慈善医疗”专项救助项目,并对已有的慈善助医项目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初步建立起了“重特大病慈善医疗”救助体系。
引导社会力量冠名参与。2006 年,湖南省烟草公司向湖南省慈善总会捐资冠名设立“金叶慈善医疗卡”项目,由湖南省慈善总会每年向我会拨付60 万元项目资金(长沙慈善会配套40 万元),并提供800 张总价值40 万元的湖南省人民医院“就医卡”,发放给长沙市城乡困难患者。该项目已连续实施了9年,共计发放援助金820 万元,惠及困难家庭12800 多户。2012 年,湖南西湖建筑集团向长沙慈善会捐资冠名设立了“西湖·健行天下”白血病救助项目,计划每年捐资50 万元,5 年共捐资250万元,专项用于救助长沙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14 周岁以下的白血病儿童患者,帮助其进行手术治疗。在2014 年又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章程进行了修改,取消对援助对象的年龄限制,城乡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白血病患者都可以申请救助。对需要做骨髓移植,并已配型成功的患者一次性救助2 万元;对需要做骨髓移植但配型不成功或无须骨髓移植的患者一次性救助1 万元,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患者各救助5000 元。项目实施4 年来,共计发放救助金197.5 万元,救助白血病患者201 人。2014 年,湖南酷贝拉欢乐城管理有限公司向长沙慈善会捐资冠名设立了“湖南酷贝拉·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援助项目。计划每年捐资50 万元,10 年共捐资500万元,对长沙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7周岁以下的自闭症儿童提供1 个或2个周期(每个周期5 个月)的康复训练援助,每个对象每个周期援助10000元。目前,共援助38 名(50 人次)自闭症儿童,发放援助金50 万元。
自筹资金设立大病项目。长沙慈善会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对部分重特大病种进行立项,在原始基金的增值收入中安排专项资金对一些重特大病种进行项目列支。2011 年,长沙慈善会设立长沙市国家工作人员“大病救助”慈善基金,对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脑瘫、白血病、心脏病和肾病等大病的城乡特困家庭患者进行医疗救助。该项目是长沙慈善会推行募捐和救助同时进行的慈善项目,共募集国家工作人员慈善基金195.6 万元,发放救助资金194 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00 人,目前,项目资金使用完毕,项目已终结。2012 年,长沙慈善会设立了长沙市“城乡低保家庭尿毒症患者”援助项目,对长沙市低保家庭尿毒症患者给予生活和药物治疗上的援助,每年由长沙慈善会安排专项资金300 万元,区、县(市)慈善会配套不低于300 万元的专项资金,为每位受助对象提供每月不低于400 元,全年不低于4800 元的生活援助金。项目实施4 年多来,长沙慈善会共发放援助金990 万元,区、县(市)慈善会配套发放1009.5 万元,共计发放援助金1999.5 万元,援助低保家庭尿毒症患者5688 人次。2014 年,长沙慈善会设立了长沙市“特大病医疗慈善救助”项目,由长沙慈善会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 万元(从2015 年开始调整为每年300 万元),对长沙市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患有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肝硬化、重度肾病、造成瘫痪的重性心脑血管疾病等特大疾病的患者进行救助。救助标准以患者上一年度的住院医疗个人自负费用为基准计算,按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企业单位)、城乡居民、未参保等四个参保类别分别设定20 万元、10万元、5 万元和2 万元的申报标准线,在扣减申报标准线金额后,给予其住院医疗个人自负费用20%且最高不超过5 万元的救助。项目实施近2 年来,共发放救助金359.89 万元,救助重特大病患者159 人。
另外长沙慈善会创设的“友阿·知青困难帮扶”慈善基金和“西城·环卫天使”困难帮扶慈善基金等项目中,有部分经费也用于重特大病救助。
合作开展大病项目救助。为更好的解决重特大病患者“就医难”的问题,长沙慈善会多次与市人社局、市民政局、中华慈善总会等单位交流沟通,取得了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和中华慈善总会的资金支持,并基本形成了“医保报销、民政救助、慈善参与”的医疗救助体系。同时,还与一些医疗技术先进、管理体制完善,且有意愿参与慈善事业的医疗机构开展合作,由医疗机构负责为重特大病患者提供专业的诊疗服务和治疗药品,长沙慈善会提供慈善资金,为重特大病患者减免诊疗或购药费用。今年,长沙慈善会设立的“长沙市特困家庭血友病患者慈善救助”项目就是“多方共付慈善医疗救助”模式的一次大胆尝试,血友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疗、购药后的费用经医保报销、民政救助后,可以得到最高不超过4 万元的慈善救助,血友病患者的自负比例从项目实施前的50%,提高到了95%以上,有效降低了血友病患者的就医成本和自负比例。
三、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对特大病患者提供慈善医疗服务,长沙慈善会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探索,特别是在规范项目执行,接受社会监督方面,制定了《长沙慈善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长沙慈善会项目资金发放暂行办法》,并根据捐赠方的意愿和项目执行的需要,对每个慈善项目均制定了相应的项目章程或实施办法。
项目实施规范有序。长沙慈善会规定项目实施必须严格遵循项目章程或实施办法的实施程序,按照善款的使用审批权限审批,不得越权签批或擅自拨款,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杜绝违规操作,严禁徇私舞弊。所有项目由项目部进行指导和监督,由长沙慈善会秘书处指定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的管理和执行,并对项目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负责。项目部在年初制定长沙慈善会项目年度安排和资金预算计划,经过长沙慈善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报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审定,再由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年度计划执行项目。
项目资金严格管理。长沙慈善会规定项目资金管理按照自愿捐赠、民主协商、公开透明、严格监管的原则进行。项目资金执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由长沙慈善会每年出具专门的财务报告,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以及捐赠方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并将项目资金的执行情况在长沙民政信息网、长沙慈善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所有项目经费必须进入长沙慈善会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在实施救助的过程中确保足额、及时发放给受助对象;对拨付的善款进行定期检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或挪用,发现违规现象及时予以纠正。
项目监督形式多样。一是完善内部监督。长沙慈善会建立了项目跟踪监督机制,通过检查、调研等形式跟踪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捐赠方监督。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定期编制项目进展分析报告,及时向捐赠方报告项目执行情况,接受捐赠方监督。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长沙慈善会秘书处开展的所有慈善项目,从立项到实施的全过程都在媒体、网络上公示,将公开、透明的运作与社会化的监督有机结合,增加透明度。
四、后阶段设想
长沙慈善会虽然实施了众多助医类慈善项目,但在重特大病慈善医疗救助方面的探索还将不断深化,特别是在对重特大病患者需求、救助对象医疗需求和慈善资源供给等信息的把握方面,以及如何建立与民政、人社、卫生等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机制方面。长沙慈善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和研究,使重特大病患者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慈善医疗救助服务。
建立需求导向机制。长沙慈善会将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和慈善事业的发展状况,认真研究设计慈善医疗救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在继续开展慈善医疗救助的基础上,从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出发,优先向医疗费用高、社会影响大、诊疗路径明确的重特大疾病领域拓展延伸,设立重特大病专项慈善项目,填补政府医疗救助政策的空白,弥补社会救助的不足,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全面、更充分的医疗保障服务,最大限度的发挥慈善医疗救助的社会效益。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医疗救助对象需求信息和慈善资源供给信息的有效对接是社会救助与慈善医疗救助衔接的核心。长沙慈善会将主动向民政、人社、卫生和医疗等部门收集医疗信息,通过整理、分析社会救助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救助对象需求信息,准确掌握重特大病的医疗费用、保险补偿和民政救助等情况,科学合理的设置慈善医疗项目,降低慈善项目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规范项目运行流程,及时在长沙慈善网和长沙民政信息网公示项目救助对象名单,做到慈善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慈善会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医疗机构之间共同参与和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社会救助和慈善医疗救助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开展重特大病慈善医疗救助。根据长沙慈善会的项目设置、目标人群、救助意愿和援助能力等因素,统筹规划重特大病的援助范围和援助病种,形成分类、有序、全面的重特大病慈善医疗救助体系,最大程度地提升援助效益,避免同类型的重特大病慈善医疗项目扎堆,造成慈善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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