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开展机动车联合路检行动,集中对现场尾气不达标的机动车进行查处。据了解,此次路检行动主要针对公交车、物流运输车、长途客运车、旅游巴士、超市购物班车、渣土运输车等大、重型车辆。
现场尾气检测不达标的将暂扣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向车辆所有人或驾驶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维修、复测。在规定期限内复测合格的环保局发还暂扣机动车环保标志,逾期未复测的由环保局将车辆信息汇总后报交警部门统一进行处罚。
另外,对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未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及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等车辆由交警部门现场处罚。对于机动车排放黑烟、黄标车违规进入限行区域以及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等行为,都将处以200 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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