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
自治区妇联赴阿里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调研
2015-08-14 10:45:26    人民网-西藏频道

   8月5日—11日,自治区妇联副主席曹海清率权益部人员一行赴阿里地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调研。通过与地区妇联座谈、走村入户、个别访谈等形式,了解阿里地区近年来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特色亮点工作情况及传达中央4号文件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情况等。阿里地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曹小云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自治区妇联一行到噶尔、日土、普兰、札达四县了解妇联开展工作情况,了解各县妇联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落实及开展流动留守妇女儿童工作、“12338”维权热线、“妇女儿童服务岗”、土地确权工作和成立妇女经济合作社等情况;查看了“妇女之家”、“儿童快乐家园”和“三八绿色工程”建设等情况;实地调研了普兰细德村妇女民族手工业加工专业合作社和札达托林社区绿色蔬菜种植基地;并深入到科迦村、札不让村、日土县完小等地查阅了相关村规民约、并入户询问妇女户籍、婚姻状况、居住地变化等对妇女的影响及“儿童快乐家园”物资接收情况等。通过此次调研,了解到阿里地区妇联和四县妇联都已学习传达了中央4号文件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均无妇儿工委专职人员和编制、均落实妇女工作经费;普兰、噶尔两县将“12338”维权热线和“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相结合,更快速便捷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还了解到当地农牧民外出打工人员少,流动留守妇女儿童问题不突出,而是干部职工子女多交由老人或亲戚抚养,与父母分离;家庭教育工作在妇联工作中所占比例较轻;妇女对土地(草场)权益的认知不敏感,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自治区妇联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前期对调研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筹划,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调研方案。调研期间,在地区妇联召开座谈会,自治区妇联副主席曹海清传达了中央4号文件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并代表自治区妇联党组对阿里地区妇联和噶尔、日土、普兰、札达四县妇联、驻寺女干部、贫困妇女进行了慰问,并支持基层妇女工作经费3.18万元。(区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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