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助残
山东部署创设帮富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
2022-04-12 23:25:24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王学军)为做好残疾人相关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有效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推进共同富裕,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创设帮富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创设帮富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对创设“帮富帮扶”残疾人公益性的岗位性质、岗位类别和职责、岗位数量、人员条件及待遇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通知》明确,帮富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安置残疾人或者服务残疾人的城乡公益性岗位,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各地实施细则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岗位人员要符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安置对象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岗位类别合理确定残疾人类别、等级、年龄等条件,对困难残疾人可以适当放宽有关条件。岗位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根据不同岗位类别分别按照乡村或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岗位待遇执行。

  《通知》指出,帮富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类别主要包括“帮富”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两种。其中,“帮富”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主要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由各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根据实际需求设立,主要面向本村(社区)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从事协会日常事务性工作,联系服务残疾人,落实惠残助残政策。“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包括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助残照护服务公益性岗位。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在“如康家园”(非企业营利性质)中设立,主要面向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协助“如康家园”运营机构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助残照护服务公益性岗位,在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庭中设立,主要面向此类残疾人的近亲属、邻居,为其提供包括助餐、助行、助医、助洁、代办、安全等在内的“一对一”照料服务。

  帮富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纳入各地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组织实施。日常管理由岗位所在乡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工作。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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