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省级“救急难”试点。大力完善“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社会救助制度,印发《关于开展“救急难”工作的通知》,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目前,游仙区已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25个,救助城乡困难群众因突发性特殊原因导致临时基本生活困难137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9.2万元。
二是深化省级医疗救助试点。严格执行医疗救助政策,依照“一站式”救助程序,对困难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给予及时、有效救助。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救助资金的配套和监管。目前,游仙区城乡医疗救助2.0665万人,发放资金401.3万元(其中代缴参保9.4万元,4674人次;代缴参合106.4万元,11826人次);救助重特大疾病金额在4000元以上(含4000元)131余人次,救助金额达到90.8余万元。
三是深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加大农村敬老院设施设备建设力度,确保具备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和社会参与等功能。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23名农村敬老院院长,并定期进行考核。对区域内的养老机构提供专业指导,组织培训农村养老护理员队伍,使农村敬老院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养老效能进一步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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