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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慈善捐赠 可享税收优惠
2016-03-25 14:07:07    中华泰山网

   我国第一部慈善事业的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慈善法》于近日通过,并自9月1日起施行。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依据此法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具有出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票据资格的慈善组织名单;对慈善活动的税收优惠、资助补贴等促进措施。
 
  慈善组织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的,由税务机关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由民政部门吊销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慈善法》规定,慈善信托不备案不享受税收优惠。设立慈善信托、确定受托人和监察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相关文件向受托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未将相关文件报民政部门备案的,不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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