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子救小女孩被狗咬重伤”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已吸引社会捐款80万元。但有媒体调查发现,李娟并非下班路上救人受伤,而是在男朋友张宏宇的养狗场内被咬伤。张宏宇对媒体承认撒谎,但表示所有善款将用于女友治疗。
事实上,如此局面显然是各方都不愿看到的。如果张宏宇能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和事态严重性,用实际行动获取捐款者的谅解,此事的走向可能会改变。不过无论结局如何,这起骗捐事件凸显出了我国非公益募捐的法律短板。
与针对不特定对象的公益募捐不同,非公益募捐是为帮助特定对象摆脱困境所发起,是公益募捐的有益补充。但因该领域并无法律直接规范,近年来纠纷不断,让善心善行屡屡受伤、受骗,阻碍了民间慈善的发展。对此,有必要尽早制定社会募捐法,对于发起人、捐赠人、受赠人、监管人等主体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做出明确界定。只有法律及时作出规制,才能给善心善意以法律保障,避免善心被伤,让各方陷入情法纠结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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