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培国
8月19日,民政部通报2015年上半年重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将建立慈善表彰奖励制度,举办单位不得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同时,违反评选纪律的参评者将进入“黑名单”,6年内不得申报。(8月20日京华时报)
慈善,顾名思义,是在慈悲的心理驱动下的善举。它有两层意思,一是慈悲的心理,二是善举。真正意义的慈善行为是一种不附加要求的施舍。因为施舍本身就是一种快乐,一种满足。
中国先贤倡言“人之初,性本善”,自古就有乐善好施的传统。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去做慈善追求的是一种心理的安慰,图的是“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的满足,因此,许多人做慈善原本就不图回报,更不会想通过慈善行为来成名、获利。如中国好人余竹云,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并组织成立了“大爱中环”志愿服务团,关爱农民工、救助服刑人员子女、关注特困家庭等志愿服务中付出了大量心血与汗水,累计为社会公益事业捐资达2300万元,令人敬佩。
但最近出现的几件事却令人感到困惑。如天津爆炸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纷纷捐款。马云因其首富身份受到网友的“特别关注”,近日,其微博被清一色的“逼捐款”留言覆盖。措辞中不乏“你那么有钱为什么不给天津捐款”,“首富就应该捐1个亿”,“你捐了就等于我捐了,你不捐款,我再也不淘宝了”之类的强迫性字眼,引起舆论热议。如近日广西当地一家电视媒体播出的隆林各族自治县王某利用以个人名义开设的“百色助学网”为幌子,蒙蔽爱心人士,欺骗并伤害山区女童的事件。
拿前一件事情来说,笔者以为,网友逼捐,本义是好的,但仔细想来,却违背了慈善本义。也许在舆论的压力下,马云会去捐款,但这种“道德绑架”却使慈善成了强迫,而不是一种道德自觉,显得并不这么光明正大。后面一件事,显然慈善这件高尚的事却被某些不法分子当作了敛财、违法的工具,不仅深深地伤害了山区女童,在她们身上烙下了一辈子都抹不去的伤痕,而且让社会爱心很受伤。
想起了传奇女子郭美美,这个价值观扭曲、金钱至上的年轻女子,一个微博几乎摧毁了一家百年慈善机构的信誉,这些教训都让公众看到,假设我们的慈善掺杂了任何功利主义色彩,那不仅会伤害公众热情,也将彻底摧毁慈善本身,我们的慈善已脆弱到经不起任何形式的风吹雨打。
在此语境下来看民政部此次关于让各地建立慈善表彰奖励制度不要收费的规定,显然具有现实意义。笔者以为,对于此规定,各地慈善部门一定要带头践行,不要打折扣,不要变形式,莫让慈善变了味。希望慈善无关金钱,只关道德,只有这样,慈善才能成为好人的“试金石”,才能成为社会文明的“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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