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的夏夜似乎比外界有了不少分贝的降噪,但我还是在凌晨不安地醒来,拿起手机,映入眼帘的果然是又一个灾难的消息。陕西山阳滑坡事故应急救援还在扣人心弦地进展中,来自天津滨海新区的画面再一度震撼了人们对于灾难的想象。善良的人们总很难相信,在一个如此平静的夜晚,居然与死神的距离触手可及,惨烈的景象让生命的脆弱又一次无以复加地凸显。在灾难冲击的当下,人们关注的不仅是个体的应对,也关心自我可以为他人、为未来做点什么。在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之后,人们已在第一时间开展了献血、捐助等行动。在中国的公众认知中,2008年的汶川地震应对用高昂的代价让人们真实地学习到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自然灾害应对中的责任、权利和发展空间。那么此刻相应的问题就是,面对频发的事故灾难,作为蓬勃发展的第三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还可以做点什么?在捍卫安全未来的过程中,公益组织还可以做成点什么?
首先,为什么事故灾难的应对也需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我们要全面深入地理解事故灾难的频发之源。对于这一事故的具体原因,还将有赖于进一步的科学调查和系统分析,但不可忽视的一点是,仅有政府单方面的严防死守并不能实现企业生产的长治久安。要知道,国务院安委办、安监总局刚刚召开了山东日照“7·16”着火爆炸事故现场会,严肃指出在化工、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企业管理混乱、安全意识淡漠、严重违规违章等突出问题长期存在,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类安全隐患“零容忍”。据报道,天津也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百日安全大检查”和“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
显而易见,在公共政策优化和企业自我改良之外,我们需要社会参与来构建全面的治理体系,即一个从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体全面协同的体系性工作。针对灾难的特性,我们可以从服务人群、管理机制、运行特点等三个方面都能体现出社会组织参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是主体性特征。灾难冲击最大的还是常态下的弱势群体,这与社会组织服务人群有天然的耦合性。二是管理性特征。社会组织管理模式通常是扁平式网络结构和参与式工作机制,这与灾难中的信息流动机制有所契合。三是自下而上的运行特征,政府的行政决策通常具有刚性,市场决策的导向基础是利益最大化,这就使得追逐公平性的社会组织具有灾难救助实施上的优势和必然空间。
其次,面对事故灾难,社会组织究竟可以做什么?对于全球的灾害应对实践来说,联合国从1999年的《日内瓦减灾宣言》、2005年的《兵库行动框架》到2015年《仙台减灾框架》,都对基于社区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加以强调,而且给出了清晰的发展路径,就是强化个体、家庭到社区对于风险治理的参与,是提升社区抗灾韧性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其中的关键作用。
这样的讨论初看起来过于抽象,但一旦结合天津滨海爆炸的实际来看,就不难理解了。目前我们发现在处处可见的镜头中几乎充斥着这样一幅景象:深夜惊醒的人群赤身空手地奔走,作为身处危化品周边社区的居民没有防护口罩,没有应急装备,更没有对自身所处环境可能面对风险的基本认知;社区里人群在混乱中穿梭,没有呈现出快速、有效的社区疏散和风险区隔离,也没有第一响应人的即时响应,更缺乏对社区周边潜在风险的应急准备、物资储备。信息更是成为空前繁杂却又极度稀缺的应对资源,人们无法第一时间从规范的渠道获取信息,于是社交圈内的各种小道消息成了救命的稻草。
这些现象意味着什么?
人们缺失了从个体到家庭以及社区的防护网建设。这也就意味着巨大的变革空间,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更多从自身、社区的改变开始谋求一个更为安全的未来。正如美国联邦政府从2003年就设立自我准备项目(Ready US),由联邦政府投入资金,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等共同以项目方式申请,其目的就是教育和提升美国人的对“全灾种”的备灾和应对能力。主要内容帮助居民确定自己家庭和社区的风险,评估相应的需求和第一响应人建设,并准备家庭和社区应急包,制定家庭应急预案,以及开展各种信息递送和沟通渠道的搭建。
有鉴于此,面对这一需求,我们需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专业化发展和网络建设。一方面,我们需要有更多的专业性社会组织和专业志愿者,具备参与有关政策设计和技术研究的专业能力,进行公共政策倡导和企业带来的环境风险揭示。第二方面,我们也需要社区型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的参与,如何提醒社区居民进行参与式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以及推广,进行基于个人、家庭的应急能力建设。第三方面,我们还需要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的积极参与,从灾难的社会救助、心理辅导等方面就灾难各阶段的峰值性需求进行供应和柔性地参与。
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这一体系的构建不是简单地分而治之,而是需要针对减防灾全过程的有机融合。在减灾环节,应强化社区宣传教育,力争减少未来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在备灾环节,重点是用参与式方法进行应急计划的制定,并培训应急管理人员;在应灾环节,突出满足灾民的社会服务需求,比如提供食品、衣物、临时住所和心理辅助;在灾后重建环节,倡导社会组织与政府、社区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帮助受灾人群应对短期内无法克服的困难。尤其重要的是,这一生态体系的形成还离不开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法治化与机制化建设。
无论如何,不可漠视的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逝去、幸福家庭的解体带给我们对于安全未来的迫切期待。时不我待,携手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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