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李 馨)“垃圾是个大杂烩,扔前请你分分类,分清几种垃圾桶,仔细分类可利用。”这是一首关于垃圾分类的童谣,在学龄前小朋友中广为流传,然而,尽管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已经广泛普及,但其现状却不容乐观。
随着经济发展,中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据了解,早在2004年,中国就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垃圾生产国,每年要产出近10亿吨,而这个数字依然在不断上涨。
新规施行需打持久战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等进行了部署。按照《方案》,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意味着全国将有46个城市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到,照《方案》要求,各地都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并且开展了相应活动,向市民介绍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事实上,在此之前多地都曾对垃圾分类进行试点收集。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等8城市就被确定为全国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其他省市和地区也纷纷对垃圾进行分类试点,然而,到目前为止,垃圾分类的效果并不明显,人们并没有意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2011年,四川省德阳市曾在部分小区开展过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按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三种进行分类收集,“由于市民积极性不高,所以效果并不明显。”工作人员说,最令人头疼的是街道垃圾。这类垃圾产生随意性比较大,分类实施起来比小区、学校等地更有难度。该工作人员表示,在今后对实践中若要提高实际操作性,需要制定更加合理的激励方案,让市民愿意参与其中。
长期的生活习惯使人们无法短时间内形成新的环保意识,这就极大程度上影响了新的《方案》能否产生效果。然而,转变人民长期的生活习惯,逐步增强民众的垃圾分类意识,无疑将是一场“持久战”。
改变意识从学校抓起
为什么垃圾分类这么难?如何解决垃圾分类难题?
《慈善公益报》记者对北京市丰台区光彩路段的5个垃圾桶进行检查,发现在垃圾桶内瓜果皮、废纸屑等各类垃圾依然混在一起,桶外标有“可回收”与“不可回收”的指示牌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记者就“是否有垃圾先分类后丢弃习惯”的问题随机询问了几个行人,几乎全部的受访者都认为垃圾分类没有效果,并且本人对垃圾分类的意义也不了解,也从来没有按照分类标准丢弃垃圾。
要彻底改变人们的意识,从“娃娃”抓起是一个最有效的方式。
记者从厦门市教育局获悉,近日,厦门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和教育部门合作,把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校园教学中,并且编入教材,发放到从幼儿园到中学学生手中,让更多孩子从小形成垃圾分类的意识,养成好习惯。
通过学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学生与家长之间的互动,以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改变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目标,从而扩大影响范围。
明确奖惩制度
除了从意识改变做法,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也是必要的手段。
在新颁布的《方案》中提出,全国将有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需在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
《方案》明确,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据了解,厦门市已在19个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并取得一定成效。据厦门市环卫处垃圾分类管理科科长赵海涛介绍,厦门垃圾分类的专属法规《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已在起草,拟于今年8月“上线”。赵海涛透露:“这部法规将让厦门的垃圾分类有法可依。比如,届时不执行垃圾分类,不管是单位或是个人,将可能会受到重罚。单位违规,主管领导亦附有连带责任,也可能要一并进行处罚;个人不遵守,罚款起罚点或是200元,封顶1000元。”
实现垃圾分类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方案》出台,各地也更加重视垃圾分类的实施成果,只有意识到位与制度严格相互配合,才能起到根本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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