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马克
慈善公益报讯 北京市交通委最近表示,2016 年将研究试点征收拥堵费,并针对小客车、机动车实施更加严格的限行措施。通过停车综合治理等措施,缓解首都拥堵。错峰上下班等方面也将有新政,目前八通线、昌平线的部分站点正在研究试点错峰票价。
运用经济手段调节人们的用车行为,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探索综合治堵的新路径新方法,这一点不难理解。就目前而言,北京征收交通拥堵费能发挥多大作用,还缺乏足够的评估条件。目前,北京的“单中心”城市格局刚刚开始调整,重点拥堵区域和路段的行政机构密度和居住密度还没有完成疏导,出于办公和生活需要,即使交通拥堵费标准设定得再高,机动车流量也难以向下调节。
显然,城市区域布局多中心并行发展,公共交通供给能够满足公众出行需要,在重点区域和路段实行征收交通拥堵费才能凸显疏导作用。
关于征收交通拥堵费,支持的人会引用国外的例子。但就拿世界上最先开征拥堵费的新加坡来说,城市小公交发达,人们活动的半径相对较小。而对人口2000 多万、面积1.6 万平方公里、市民出行半径大的北京来说,要建设一个像新加坡那样方便的公交系统可不是容易的事。就从公交和道路发展的程度来说,北京是否充分具备了征收拥堵费的条件呢?
就公交和道路发展程度来说,北京并不具备征收拥堵费的基本条件。因为无论是新加坡、伦敦或者东京,它们都有发达的公交系统和道路系统做前提保障,而北京现在这两个方面的条件都不具备。如果公交系统和道路系统不发达,那么乘坐公交系统的舒适性就会大打折扣,对于已经提高环保意识的公众来说,可能还是会选择驾车出行。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在公交和道路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从国际大城市的实践情况看,征收交通拥堵费的效果也不明确。新加坡、东京因为公交系统完善,公交效率高于私家车,因此人们乐得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伦敦征收交通拥堵费则没有起到改善拥堵的效果。这表明,不同城市的交通特性对于交通拥堵费的征收效应有决定性的影响。相比之下,北京的交通环境更加复杂,征收拥堵费的效应更加难以预期。
从目前来讲,解决北京这样的超大型城市的交通拥堵问题,应该说难度是非常大的,仅靠收取拥堵费,甚至未来实行单双号限行,都不是一个治理根本的方法。城市要进行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同样在疏堵上也得精细化管理。所谓精细化管理,比如北京这次出台的相应政策,除了收拥堵费之外,还要实行错峰上下班、行政副中心建设等等一系列措施,都会对缓解拥堵起到相应的作用。
从长远来讲,首先从城市路网的建设上,北京一直是二环、三环……这种摊大饼的形式,所有的医疗资源、教育资源、市政资源、行政资源都集中在市中心,慢慢地把它们分散出去可能会有一定的效果。当然,很多细节的民生问题也跟拥堵有关系,比如大家认为带薪休假可能就是一个休息权,其实它跟拥堵也有关系,如果带薪休假能够落实,很多人就会采取这种平时休假的方式,也能减少一部分车上路。只有在细节上,真正地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综合各个方面的力量,才能最终解决北京交通拥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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