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第二次站在亚洲之巅的恒大夺得了荣誉,也惹来了麻烦。东风日产称恒大单方面擅自取消其赞助权益。对此,恒大方面并不否认,还声言曾希望回购,但“在无法沟通和推进的情况下”,“只能自行更换广告”。
有合约就可能有违约。有支持恒大者辩护称,“这种事情就是履约和违约,违约就赔偿那么简单,何必道德捆绑?”持此观点的大V和名人不在少数。看来,恒大用足球竞技上的成功,俘获了不少反智“铁粉”。
在法律上反驳恒大的逻辑并不难。合约中有违约责任条款,就能任性违约吗?违约了,适用违约责任条款一赔钱就能了事吗?违约条款的设定恰恰是为了预防违约,而不是准许违约。就如刑法中规定有故意杀人罪,不等于就认同了故意杀人,更不等于说,只要有人愿意承担故意杀人罪的法律责任,他就可以故意杀人。别把刑法不当契约,所有法律,在理论上都是民众与国家之间的契约——法律借助于立法程序中多数民意的表达而产生。
在合同法上,合同权益归属于权利人,“我不给,你不能抢”。恒大的强盗逻辑就在于,“你愿给,我就买;你不给,我就抢;我违约,我担责。”愿意担责似乎很“仗义”,比起违约了也不愿担责的企业要好。但从违约的本质看,这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也正因为这场广告权益上的“明抢”发生在万众瞩目的亚冠赛场,它巨大的传播力使恒大无视契约精神的“恶意”影响更甚。
其实,恒大要回购、东风不愿卖,两家公司背后的商业逻辑都非常清晰。去年2月,东风日产与恒大签下2.2亿元的天价合同,鉴于竞技体育的高度不确定性,这份合同本就像一场豪赌。现在看来,东风日产是赌对了。恒大进入亚冠决赛,球衣胸前广告也跟随球员出现在新闻版而不是广告版。这样巨大的传播效果,也是恒大坚持哪怕承担违约责任也要强抢的理由。
但恒大和其他商业豪强应该明白,普通违约和恶意违约性质不同。恶意违约是基于己方因违约产生的收益,较之违约所导致的违约赔偿还要大。多数国家对恶意违约往往采取比一般违约更严苛的惩罚性赔偿,以维护商业秩序的稳定。中国也在逐步引入惩罚性赔偿,前些年房价暴涨,一些开发商对已售出的房屋,也使用过宁愿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也要违约。这背后的驱动力,就是违约的成本过低。
恒大以违约的方式强推的是其旗下的一款保险产品。体育以规则立业,保险同样是以守约和诚信为本的行当。试想恒大这样的“豪强”又能接受消费者的恶意违约吗?没有了商业秩序的稳定,就不会有企业的稳步发展。“有钱任性”强换球衣广告,即便推广了产品,收获的也是恶名。等待恒大的,还有违约责任的公平公正处理。举得起亚冠奖杯,走不出“违约门”,愿企业“豪强”的“豪抢”能在惩罚性赔偿之下,少些再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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