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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激励民众参与慈善事业
2015-10-05 07:35:09    学习时报

  发挥社区在激励民众参与慈善事业中的基础作用。社区是动员民众参与慈善事业的基础单位。一方面,要注重发现、联络社区内潜在的捐赠个人、组织、企业等,必要时以面对面的方式开展劝募,并做好后续的回馈、感谢工作,以维持社区内的捐赠来源。另一方面,决不能将工作范围仅仅局限在募得善款,而是要与社区内成员分享社区发展的愿景,动员其参与社区事务,培养社区主人意识。只有这

 

  样,社区成员才能真正热心、积极地投入到社区公益事业中。

 

  在慈善捐赠中坚持自愿、守信、公开的原则。首先,坚持自愿意味着保障捐赠者自主选择的权利。其次,坚持守信可以为募款方确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必须杜绝善款的挪用贪污、捐赠行为的利益交换等丑恶行为,坚持机构的信誉,只有这样,才能维持较为稳定的捐赠来源。最后,坚持公开可以保证捐赠者的知情权。公开透明的募款渠道和资金使用方式可以为募款方赢得公众的信任。

 

  开展“市场营销”,实施有针对性的劝募方案。开展市场营销,意味着必须打破将营销仅仅视为企业行为这一传统观念。必须实施强市场策略,使用市场动员技术让更多的老百姓参与到慈善捐赠中来。应当让更多的非营利组织参与其中,以其贴近大众的工作方式进行市场调查并开展营销,从而吸引更多的公众打开腰包。

 

  打破传统的劝募方式,进驻工作场所开展募捐。进驻工作场所开展募捐,要求政府、非营利组织、企业等不同的主体开展密切合作。政府应当制定更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捐赠人的权利,特别是所捐款项能享受的免税待遇进行明确规定,同时也要尽量放宽募捐活动的审批尺度,支持非营利组织和企业联合开展工作场所劝募。作为非营利组织,要针对不同的工作单位(主要是企业)制定细致的劝募方案,为员工提供可供选择的慈善项目,并将项目运行状况明确告知员工。

 

  提高志愿服务的专业化程度。政府和慈善组织应着力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专业化水平。在志愿者招募阶段,必须向志愿者详细通报志愿工作的性质、目标、意义,还要让志愿者明确其在志愿工作中的责任和具体要求。在志愿服务开展前,应对志愿者进行培训,使志愿者能真正达到提供良好的志愿服务的标准。在志愿服务结束后,要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志愿者。此外,政府和慈善组织还应及时向志愿者回馈志愿服务的效果,并对表现良好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鼓励。

 

  保障志愿者在慈善组织中的知情权与决策权。为此,中国的慈善组织应逐步改变传统的志愿服务模式,避免志愿者盲目、被动参与志愿服务的状况发生。在慈善组织中,经常参与其活动的志愿者应逐步参与到组织的运行和决策中来。当组织需要对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商讨时,应将志愿者纳入讨论的范畴,听取志愿者对组织发展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组织的决策。在组织的人事任命和变更方面,同样应当听取志愿者的意见,使组织遴选的人员符合大家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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