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雾霾的日子,心情总是不错的。1月4日上午7点,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早早来到办公室,为每周一召开的庭务会做准备。回顾过去一年最高法环资庭及全国环境资源民事审判工作,心情越发愉悦。
第一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召开,制定出台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等司法解释,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门化发展,举办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博鳌亚洲论坛环境司法分论坛、中法环境资源司法研讨会……2015年,最高法环资庭圆满达成了既定工作目标。
据统计,截至去年11月底,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巡回法庭共计456个;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万余件,其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2595件;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3件,审结20件。
要知道,在2015年前的8年间,即2007年至2014年,全国法院受理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总共也就57件。最高法环资庭审判长刘小飞说:“此类案件大幅增长,有立法(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的引导,也有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业化的功劳。”
这样的成绩对于2014年7月才设立的最高法环资庭而言,可谓开局良好。在今天8点半开始的庭务会上,王旭光满怀期许地对同事们说道:“2016年将是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发展和突破的一年,我们要努力为国家绿色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经过1个半小时充分而热烈的讨论,最高法环资庭2016年的工作规划清晰可见。
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出一批精品案件和典型案例。最高法环资庭将继续抓好典型案件和大要案的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逐步建立涉环境资源群体性案件的沟通协调机制,指导地方法院依法妥善处理。
据了解,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江苏泰州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和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案终审后,当事人均向最高法提出再审申请。最高法环资庭审判长魏文超透露,目前,合议庭正对这两起案件进行审查。如果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将进入再审程序;如果没有错误,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刘小飞说,以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主要针对水资源污染,如今,案件类型越来越复杂,有涉及大气污染、破坏人文遗迹、危害珍稀植物等类型,这给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带来很大挑战,也是2016年需要积极应对的一项工作。
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最高法环资庭将指导地方法院本着确有需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深入总结部分法院实行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研究将环境资源类案件纳入跨行政区划法院管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指导性文件。最高法环资庭将起草、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出台矿业权纠纷法律适用司法解释,调研起草林权纠纷法律适用司法解释,通过司法力量推动国家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公众参与,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最高法环资庭将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发布一批环境侵权、涉及矿业权等自然资源类典型案例。
谈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绕不开的是当下严重的雾霾天气。司法机关如何应对,也是社会关注的话题。去年已有环保社会组织就大气污染问题提起相关公益诉讼。对此,最高法环资庭法官们的看法是一致的:大气污染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对于社会组织提起的相关诉讼,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将及时受理并依法作出裁判。
王旭光说:“环资审判工作人员应该贯彻坚守底线、依法裁判的理念,以强烈的担当意识,切实承担起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护的重要职责,为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而不懈努力。”
本报北京1月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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