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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江涛:“热爱洛阳”吁求规范公益广告
2015-10-08 16:46:41    荆楚网

   “热爱祖国,热爱洛阳”,仙桃市文明公约惊现“爱洛阳”!有网友表示:这是本世纪规模最大的异地恋,要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原来,不止洛阳人深爱着洛阳,在中国的另一端,同样有一群人热爱着洛阳。(10月6日大河网)

 
  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抄的妙不妙。曾几何时,城市公益广告、城市精神、市民公约、友情提醒等等公益广告在大街小巷,都能见到它们包装精美、璀璨夺目的倩影,有一些令人眼前一亮的极具创意与接地气的公益广告。不过,百度体的抄袭几乎俯拾皆是。“热爱洛阳”被网友发现纯属偶然,证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固然,抄来的东西因地制宜,略作改动,也能营造公益广告宣传大众氛围。有个友情提醒在那里,人们坐车里等红灯时偶尔瞟上一眼,或许就能看上一两句,“眼见为实”,潜移默化之下,在公众心目中至少对那些美丽的文明词组有个印象。
 
  不过,抄来抄去,千城一面,完全失去了城市的自身特质,也透视出城市管理者的懒政,“拿来主义”拿出“异地恋”的搞笑效果,恰恰反证了与官僚程式化与社会陋习的惰性。城市精神也好,市民公约也好,根据自身特色创作一个难道要整死掉若干脑细胞吗?再说,平时十八般武艺的城管,咋连一个小小公益广告的错误都发现不了呢?
 
  新修订的《广告法》增加了国家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大众传播媒介有义务发布公益广告等内容。如果真如仙桃市所回应的那样,市民公约上墙是企业所为,撇开制作过程图省事与审核不严,其初衷还是值得肯定的。
 
  当下我国公益广告乱象丛生,选题质量、制作水平参差不齐,主要原因是职能部门介入不够,规范滞后,推广不力,监管缺失。虽然“热爱洛阳”是建筑企业在围墙上做宣传的一次“乌龙”,但当地政府部门应从中得到反思,在推广和管理公益广告上积极作为,进而对社会文明进程产生影响,为城市形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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