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善筑基 秉善以行
——“慈善法治圆桌汇”系列沙龙(第四期)在中华慈善总会举办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李希金)6月19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治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慈善法治圆桌汇”系列沙龙(第四期)在中华慈善总会举办。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出席活动并讲话,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刘伟发表致辞。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锦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剑银作为“引谈人”先后发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邓国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栗燕杰,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蔡科云,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李德健作为“与谈人”分别发言。活动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培峰主持。
“慈善法治圆桌汇”系列沙龙活动旨在从专业的角度及深度围绕《慈善法》修改中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开展富于成效的研讨,为全国公益慈善领域专家学者、实务工作人员、新闻媒体、政府部门、立法机关等搭建一个参与讨论、广泛交流、提出建议的开放平台,对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尤其是在《慈善法》修法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本次活动主题为“慈善募捐的界定与募捐资格”。与会专家学者各抒己见、畅所欲言,通过主题发言与自由讨论环节,对慈善募捐的界定,募捐的主要形式,募捐与现代网络数据技术,募捐与商业资金募集、互助、个人求助之间的联系,以及募捐主体、募捐资格获得的条件与程序、募捐资格的确认权限、专业募捐机构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与建议,对《慈善法》修订及相关制度的建构与运行提供了积极有益的智慧成果。
宫蒲光作总结发言
宫蒲光在讲话中首先代表中华慈善总会向全体与会专家学者的莅临及所贡献的真知灼见表示诚挚感谢。他指出,大家的发言既有理论高度,又有思想深度;既吸收了学术研究成果,又充分考虑了公益慈善实际工作的需要;既有国际视野,又体现了中国特色,对公益慈善理论界、公益慈善组织、政府监管部门和人大立法机关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和启发价值。
宫蒲光从三个方面对慈善事业面临的形势和慈善法修订工作谈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中国慈善事业躬逢盛世,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慈善事业。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慈善法》颁布施行;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安排部署《慈善法》执法检查,并于今年年初正式启动《慈善法》修订工作。特别是今年,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就包括《慈善法》修订在内的社会保障立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此外,李克强、栗战书、韩正、王晨、张春贤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对此作出批示,为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特别是进一步做好《慈善法》修订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他指出,参与《慈善法》修订是慈善理论工作者施展才能难得的用武之地。《慈善法》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支柱性、综合性法律,是慈善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慈善法》颁布实施五年之际,确定修订《慈善法》,其中也包含了许多与会专家学者的深入研究和建言献策。面对正在进行的修法工作,各位专家学者响应号召,积极投身修法研究,深入开展交流研讨,提供研究成果和修法建议,其精神难可贵,值得称赞。修订《慈善法》现已列入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日程,理论研究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他希望各位专家学者继续保持现有的积极心态和进取精神,真正做到理论结合实际,为修法贡献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他强调,要牢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慈善修法理论研究。在研究中既要注重吸收国外经验和理论成果,但更要将中国国情和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放在首位。要在认真总结中国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探寻符合中国实际的发展道路和制度设计,不能以西方慈善制度体系和规则作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圭臬。要通过深入研究,努力构建起符合中国国情的慈善制度话语体系,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慈善事业发展道路。
他最后指出,《慈善法》修法工作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顶层设计,应当具有更高的政治站位和宏大视野,才能不负使命,担当重任。
中华慈善总会秘书长边志伟、会长助理陈砚秋,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事务室副处长杜榕,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工作处处长魏朝阳,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杨团,中国慈善联合会副秘书长刘佑平,中华慈善总会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来自各高校、研究机构、慈善基金会的60余人参加活动。
“慈善法治圆桌汇”系列沙龙(第四期)现场
与会嘉宾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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