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善公益报(章昱兴)10月27日,民政部举行2025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第三季度民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介绍今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有关情况,解读民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
着力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副主任李婉丽介绍说,第三季度,民政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民生兜底保障方面,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落实,持续加强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组织全国69个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地区开展总结评估。截至9月底,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828元、616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4094元、10696元;今年1-9月,全国共实施临时救助372万人次,发放临时补贴1564万人次。
社会组织管理方面,联合中央社会工作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的意见》,持续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出台《国际性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继续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公布8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
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方面,贯彻实施《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持续推进“乡村著名行动”,落实地名备案公告制度。
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提请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的意见》,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管理的政策文件,部署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印发《〈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动态调整工作规程》,召开“精康融合行动”总结会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推进会,指导各地做好“七夕”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婚姻登记工作。
老龄工作方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重要回信精神一周年座谈会,组织各地开展全国“敬老月”活动,协调组织各地、各部门持续办好为老实事,研究制定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
养老服务发展方面,联合财政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会同商务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养老消费季活动,推动“养老服务师”新职业正式发布,组织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项目名单》。
儿童福利保障方面,指导各地持续推进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联合财政部持续推进“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2年累计投入专项资金2亿元),持续加强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建设。
慈善事业促进方面,组织开展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印发《“善行边疆”活动方案》;持续推进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
对于下一步工作安排,李婉丽表示,民政部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四季度各项工作,推动如期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一是抓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好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全会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高质量编好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二是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三是继续推进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四是加强行政区划代码规范管理。五是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的意见》。六是指导各地持续实施“银龄行动”。七是持续推动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八是指导各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完善配套制度措施。九是举办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
多彩活动让“敬老月”品牌更亮
民政部老龄工作司副司长张晓峰介绍了2025年“敬老月”活动开展情况。张晓峰表示,今年全国“敬老月”重点开展六方面活动。
一是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推动各地集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为老服务机构,不断扩大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覆盖面。同时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宣传热潮。
二是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老年人活动。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送温暖、解难事、办实事,深化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和巾帼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开展“情暖老兵”公益活动等。
三是开展老年用品和服务项目宣传推广活动。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开展养老机构开放日、免费试住等活动,鼓励各地增开银发旅游专列、举办孝亲敬老购物节,支持举办各类养老服务领域博览会、展销会。
四是开展老年人健康促进活动。深入开展口腔健康、营养改善、心理关爱、痴呆防治和听力健康等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开展“体重管理年”活动,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
五是开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活动。开展广场舞、健步走、歌咏、阅读、书画、摄影等文体活动,举办“九九重阳”全民科学健身银龄活力运动会,鼓励各地在“重阳节”免费向老年人开放体育场馆、老年大学。
六是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护航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持续开展打击治理涉老诈骗工作,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普法宣传,持续整治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涉老侵权乱象。
张晓峰重点介绍了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开展情况。张晓峰表示,民政部等22个部门和单位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6方面内容。在总体要求方面,提出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分类指导、系统推进,全面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同时明确了2029年和2035年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阶段性目标。在丰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内容方面,提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研究阐释和宣传普及;开展人口老龄化形势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教育以及孝亲敬老传统文化教育。在分类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方面,提出将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老年大学(学校)、老年科技大学课程,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在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基础建设方面,提出研发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示范课程,建立国家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专家库,组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宣讲员队伍,推进线上学习平台建设。在营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氛围方面,提出发挥节日涵育功能,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主题活动,形成全媒体传播格局。在强化组织实施方面,提出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工作格局。
为基层老年协会赋能,为老龄事业发展筑基
近日,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老龄协会宣传部主任庞涛在会上介绍了《意见》有关情况。庞涛表示,《意见》出台是增强基层老龄工作力量,发挥老年人作用,服务老年人和基层治理,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庞涛介绍说,自20世纪70年代全国第一个农村老年协会江西省兴国县江背镇高寨村老年协会成立以来,基层老年协会在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老年人之间的联系、服务老年人和基层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不断深化,新时代新形势对基层老年协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为此,民政部、中国老龄协会等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在广泛征求地方民政部门、老年协会及全国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意见》。
《意见》共包含5部分内容:在总体要求部分,明确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在大力培育发展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部分,提出按照立足实际、便于管理、服务老人的原则,支持鼓励发展基层老年协会;在着力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积极作用部分,明确从5个方面发挥其作用;在加大基层老年协会扶持力度部分,提出4项措施;在加强组织领导部分,从坚持党建引领、完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抓好《意见》组织实施。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庞涛介绍说,《意见》起草过程中,提出了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主要举措,概括为:“两坚持”“四扶持”“一统筹”。“两坚持”,就是充分考虑基层老年协会作为老年人组织属性和各地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坚持培育扶持与规范管理并重,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建立发展基层老年协会,符合登记条件的做好登记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做好指导和管理;坚持统筹协调与因地制宜结合,多措并举,不搞“一刀切”。“四扶持”,就是从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客观实际出发,在经费、设施、人员、制度“四个要素”方面提出明确、可行、具体的措施,鼓励各地区根据实际,合理统筹资源,多元支持建设,提升工作水平。“一统筹”,就是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全力抓好《意见》落地实施,各级老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中国老龄协会会同有关部门提升基层老年协会能力。
责任编辑:csgy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