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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
2025-10-30 00:47:46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史子集)近日,民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老龄协会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培育发展、作用发挥、扶持力度、组织领导五个方面作出部署,旨在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积极服务老年人和基层治理。

  《意见》明确,基层老年协会是由老年人或单位发起、组成,活动范围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社会”的老年人组织。《意见》提出,坚持培育扶持与规范管理并重、统筹协调与因地制宜结合,促进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促进老年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发展,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为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

  《意见》按照立足实际、便于管理、服务老年人的原则,支持鼓励发展基层老年协会。对尚未成立协会的地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尽快组建;对已成立的,重点提升服务效能。符合登记条件的协会将获得民政部门“优化登记服务”支持,未达登记条件的由乡镇(街道)分级管理,小型松散的村(社区)协会可由村(社区)党组织直接领导。

  《意见》明确了基层老年协会的五大职能定位。一是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老年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老年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搭建桥梁纽带,反映老年人合理诉求;三是引导老年人参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社会事务;四是开展“银龄行动”等志愿服务,重点帮扶高龄、失能、独居等特殊老年群体;五是倡导积极老龄观,组织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

  为保障协会可持续发展,《意见》推出四大扶持举措。经费保障上,鼓励多渠道筹资和支持社会力量公益捐助;设施保障方面,鼓励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城乡社区服务站等为基层老年协会开展活动提供场所、设备等支持;队伍建设上,将实施“骨干培训计划”,提升从业人员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制度建设则推动协会完善章程和民主监督机制,确保规范运行。

  《意见》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协会建设全过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党的工作有效覆盖,鼓励党员担任协会负责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分层分类指导,引导基层老年协会诚信自律、规范发展;开展“最美夕阳红”系列文明实践活动,及时培养、发现先进典型,有计划地培育扶持一批基层老年协会及公益服务品牌项目。


责任编辑:csgy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