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尚 洛)《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此举标志着浙江省将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保障,通过合理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促进社会公平与包容性增长。
据悉,根据《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益性岗位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用人单位可自主发布公告开展招聘,也可由人力社保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统一组织招聘。人力社保部门要及时向就业困难人员推送岗位信息,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近年来,浙江省各地聚焦就业困难群众,推出一系列精准、细致、周到的就业服务,不断优化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机制。早在2019年,杭州市就实现了公益性岗位管理模式改革。在“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承接单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岗后与承接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有效保障了上岗人员的就业权益和福利待遇。2024年,杭州市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共举办招聘会858场,发布岗位34.55万个;针对无法通过市场化渠道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发储备了4142个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杭州还积极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提供岗位6.4万个。
在岱山县,近年来,该县积极发挥公益性岗位在安置低收入农户就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乡镇、村实际需求,结合“乡村建设”“整洁村庄”等工作,开发卫生保洁员、环境监督员、市场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经过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公开选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为其安排适合的岗位,真正实现人员与岗位的精准匹配。
笔者日前从温州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截至2024年底,温州共有19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据悉,温州市人社部门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强重点群体公共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通知》等多项政策,细化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管理和稽核流程,同时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标准,切实增强岗位的吸引力。
温州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温州市洞头区人社局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精准对接就业困难人员需求,成功安置多位就业困难人员,不仅改善了该类群体的经济状况,更有效彰显公益性岗位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价值。
在《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3月1日正式实施后,温州将不断健全公益性岗位日常检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公益性岗位和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对弄虚作假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或补贴资金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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